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自2019年1月4日至2019年12月31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县2013年植保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1日,云南省农业厅文件《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3年种子工程等3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农计〔2013〕56号),维西县2013年植保工程投资计划如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是应急药械库200平方米,购置机动喷雾器100台,应急防治大型施药专用设备1套,标准病虫观测场10亩,包括设备及工器具房80平方米,养虫网室80平方米及田间配套工程,观测仪器设备3台(孢子捕捉仪、虫情测报仪、小型气候观测仪),购置药械运输车1辆及其他仪器设备。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2万元,地方投资18万元。
2015年4月28日,云南省农业厅文件《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对香格里拉县和维西县植保工程项目变更申请的批复》(云农计〔2015〕16号),批复如下:同意取消维西县植保工程项目药械运输车购置内容,原批复的18万元概算调整为用于购置一批植保仪器设备,主要包括:双灯智能太阳能灭虫器10台、多功能便携式太阳能电网式杀虫等30台、双灯智能太阳能电网式灭虫器3台、粘虫板20000套、充电式喷雾器110台、小型气象观测仪1台。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资金管理规范,使用合法、合规、真实。严格遵循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监理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项目的实施,增强了重大病虫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能力,提升了对农作物重大病虫信息和防控技术的实效性。但还存在专款不专用及竣工资料不完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专款不专用14 060元。县农业农村局用2013年植保工程建设资金购置办公家具 14 060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已将用于购置办公家具的植保工程建设资金14 060元归回原渠道。
审计提出县农业农村局完善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完整反映项目建设情况,并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的审计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均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