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12月11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的维西县里底电站建设涉及征地移民安置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里底水电站坝址位于维西县巴迪乡和叶枝镇境内,项目建设征地涉及巴迪乡、叶枝镇2个乡镇7个行政村24个村民小组。水库淹没影响占地2354亩,其中:耕地677亩、园地33亩、林地799亩,搬迁254人(农村移民243人),生产安置583人。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地3728亩,其中:耕地1474亩、园地195亩、林地1256亩,搬迁311人(农村移民294人),生产安置798人。集镇新址占地170亩,其中:耕地162亩、林地4亩,搬迁9人(全部为农村移民),生产安置118人。以上涉及建设用地总面积6252亩,其中:耕地2313亩、园地28亩、林地2059亩。项目涉及搬迁安置2073人,其中:搬迁574人(农村移民546人)、生产安置1499人。项目建设征地涉及移民安置补偿投资4.38亿元。
里底电站建设涉及的移民安置主要采取“本村后靠分散安置、集中点安置、投亲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120户512人,本村后靠分散安置18户72人,货币安置9户31人。
涉及搬迁的洛义初级小学规划在洛义村热水塘组选址重建,洛义村委会获取补偿后由其自行迁建。
截止2019年10月31日,云南省澜沧江里底水电站建设涉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项目送审投资317 893 517.89元,审定金额314 280 189.05元,审减5 482 078.05元,审增1 868 749.21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财务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及核算管理情况。在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和州县移民局的协调配合下,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奋战已全面完成澜沧江里底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通过审计本项目符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满足电网用电增长“西电东送,西点外送”和“调结构、扩内需、保增长”的需要,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了维西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但还存在多计多付工程款项、超概算投资、项目招待费用超标、项目多支付审计费用、项目监理费支付对象不符、未记缴印花税、会计未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无发票入账报销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里底水电站建设涉及征地移民安置项目在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款4 123 961.99元,多付工程款1 044 777.04元。
(二)项目招待费超支1 187 398.06元。
(三)多支付审计费用5 000元。
(四)姑布移民安置点项目支付给合同签订外第三方监理费113 565元。
(五)未记缴印花税共24 635.24元。
(六)未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无发票入账报销金额共491 825.5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维西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整改情况如下:一是多计工程款4 123 961.99元已核减投资并作了账务调整,多付工程款1 044 777.04元已限期追回;二是项目招待费超支1 187 398.06元尚未整改;三是多支付审计费用5 000元尚未整改;四是姑布移民安置点项目支付给合同签订外第三方监理费113 565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向云南建安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追回后支付给云南峻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五是未记缴印花税24 635.24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已缴纳合同印花税;六是未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无发票入账报销金额共491 825.5元,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已整改444 484.8元,尚余47 340.7元未整改。
审计提出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应尽快研究处理项目结余资金;尽快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保证资金安全,不能长期挂账;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对未及时核销列入项目支出的预付工程款及时作相关账务处理;对相关项目进行专账核算;对支付给个人资金追回后支付给中标的施工单位;尽快完善支付凭据,形成合规支出的审计建议。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除对支付给个人资金追回后支付给中标的施工单位的建议未采纳外,其余建议均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