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30日,维西县审计局对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文工队排练厅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0月20日,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维西县文工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迪发改社会〔2011〕109号)批复如下: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维西县保和镇,建设规模及内容:改扩建综合排练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估算投资27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
2014年12月2日,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维西县文工队排练厅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建复〔2014〕76号)批复如下:项目总建筑面积1036平方米,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投资概算280.13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233.12万元、工程其它费用33.68万元、工程基本预备费13.34万元。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县文旅局。由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勘察,云南博文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委托迪庆诚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投标,中标单位:鹤庆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价2 168 640.34元,附属工程合同价84 535.61元。
该项目及图书馆、文化馆、排练厅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由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程于2015年11月28开工,2016年7月26日竣工并通过验收。竣工决算价3 471 897.97元,其中:排练厅建设项目主体工程2 506 269.79元、排练厅土方工程486 277.95元、附属工程84 535.61元、待摊投资384 997.12元、其他投资9 817.5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财务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及核算管理情况。县文工队排练厅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县文旅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设计施工图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招投标、竣工验收等报批手续,执行了合同制和监理制,资料基本齐全。施工单位能够按照规范施工,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但还存在多结算工程款、多付勘察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该项目在竣工结算中由于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46 799.45元。
(二)县文旅局由于计算错误多付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勘察费32 580.8元。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文旅局将多结算工程款46 799.45元已作核减工程投资并调整了相关账务;多付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总公司勘察费32 580.8元的问题县文旅局尚未整改。
审计提出县文旅局应向上级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弥补资金缺口,结付拖欠款项,清偿债务的审计建议。县文旅局已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