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7月27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塔城镇敬老院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维西县塔城镇敬老院建设工程位于塔城镇政府所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3203.85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354.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楼、值班室、水泵房、挡墙、地坪、大门围墙等。工程于2016年3月20日开工,2017年11月21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价为11 380 298.43元。项目概算投资9 189 400元,资金来源:中央和省预算资金。资金到位:9 720 000元。完成投资11 727 644.03元,项目资金缺口2 007 644.03元。
审计结果表明,维西县塔城镇敬老院建设项目未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单独建账核算,未建立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757 608.4元,账面少计项目投资7 540 003.03元,占用其他资金356 251元,超概算投资4 038 244.03元未经过主管部门审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未填开发票8 742 690.03元,项目完工未交付使用,项目资金缺口2 007 644.03元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多计工程价款已依法依规予以纠正;账面少计项目投资已作增加项目投资的账务处理;
审计提出县民政局应及时办理项目概算调整报批手续;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违规政府采购;应及时取得发票,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缺口资金的审计建议,县民政局已全部采纳。
编写人:黄晓磊 审核人: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