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维西县审计局自2021年4月12日至6月13日对维西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旅局)2020年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文旅局是维西县人民政府直属,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活动、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等的工作部门。2020年末县文旅局下设3个职能部门(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遗产保护所),内设4个机构,核定人员编制56人,实有人员64人,核定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4辆。
(一)2020年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0年度预算总额为100 899 502.91元,2020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2 126 322.84元(含其他收入),总支出99 757 879.78元。
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本年财政预算收入100 899 502.91元,本年预算支出80 904 320.22元,本年预算资金结转和结余 19 995 182.69元。
(二)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0 000元,支出数为243 572.5元,预算执行率69.59%。
审计结果表明,县文旅局能按照预算法和有关规定编制预算,预算执行基本严格。能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套,会计科目,并办理会计核算,会计核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但审计也发现,县文旅局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以往审计决定未执行完毕、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隐匿“三公”经费、 预算执行率低、国有资产清理不及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部门资金长期结转结余、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预算支出2 700 000元
2020年县文旅局无预算支出2 600 000元;2021年4月无预算支出攀天阁桃花溪谷项目征地费用100 000元。
(二)2020年超预算支出1 629 826.65元
县文旅局存在超预算支出1 629 826.65元,其中:项目支出超预算1 611 353.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超预算 18 473.01元。
(三)收到寿国寺捐赠项目建设拼盘资金200 000元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
2020年12月15日收到寿国寺捐赠康普乡岔枝村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建设拼盘资金 200 000元,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直接存入单位银行账户。
(四)“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
1. 隐匿“三公”经费72 869元
2020年县文旅局隐匿“三公”经费72 869元,其中:其他应付款会计科目核算接待费用70 028元、列支燃油费2 841元。
2.“三公”经费支出不减反增
2020年维西县文旅局在机构改革多职能部门划出后“三公”经费支出仍然增加41 075.44元。
(五)以往审计决定未执行完毕
1. 《维西县审计局关于维西县文化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计决定》(维审决〔2020〕35号)“……责令县文旅局将文化馆建设项目结余资金705 478.02元作上交县财政处理,由县财政局统筹使用”,县文旅局将该项目结余400 000元已整合使用于文化馆分馆建设项目,上交县财政303 360.84元,剩余2 117.18元未处理。
2. 《维西县审计局关于维西县文工队排练厅项目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审计决定》(维审决〔2020〕31号)“……责令县文旅局将多付勘察费32 580.8元追回后上交省财政处理”的审计决定未执行。
(六)往来款清理不及时6 063 177.31元
往来款清理不及时6 063 177.31元(两年以上),其中:其他应收款2 327 963.23元,其他应付款为1 606 752.77元,应付账款128 461.31元,长期应付款2 000 000元。
(七)预算执行进度缓慢,导致年末资金结余过大
县文旅局存在资金长期结余结转2 839 738.37元(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截至2021年8月16日,剩余2 373 845.52元未清理。
(八)违反“三重一大”集体议事规则导致超进度拨付工程款
县文旅局2020年会议纪要第十三期及第十五期反映,在工程建设实际未完成相应工程量及部分参会人员不同意的情况下,为达到项目资金支出90%的目标,宋斌局长要求施工单位借支工程款,未竣工的按批复概算(建安费)的90%来支付,监理费按90%来支付。
(九)国有资产未及时清查、清理
县文旅局存在国有资产账实不符情况,资产清查清理不够及时。部分资产购置年份早、使用年限长,有的长期闲置或者已经报废,使用部门未及时提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也未定期清理报废,账面数与实际可使用资产存在差异。
(十)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较低
县文旅局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100 899 502.91元,预算支出80 904 320.22元,年末预算资金结转和结余19 995 182.69元,预算支出执行率80.18 %。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责令县文旅局在今后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不断强化预算执行,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对已经形成的无预算支出应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资金进行解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责令县文旅局严格按相关规定使用预算资金,不得扩大开支范围,形成项目资金缺口;责令县文旅局将捐赠收入200 000元上缴县财政非税管理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责令县文旅局在以后工作中按照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在规定会计科目列支相关费用,真实反映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确保决算报表真实、准确、完整;责令县文旅局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控制预算和压缩“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责令县文旅局将以前年度审计决定未整改事项在审计报告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责令县文旅局对往来款项及时进行清理,建全管理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责令县文旅局对长期结余或闲置的 2 373 845.52元资金,认真分析资金性质,对于项目资金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尽快按项目进度拨款完成支付,对无需使用的结余存量资金尽快上缴县财政局;责令县文旅局严格追踪及动态监督未按规定支出的项目资金,避免增加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制度,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违规决策;责令县文旅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清查盘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责令县文旅局加强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进度考核机制,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同时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对于执行率低甚至当年未动用的项目资金应压减甚至不再编制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县文旅局完善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完善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对项目进行动态跟踪,采取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相关的会计制度规范建账进行经济业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隐匿“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支出不减反增的问题,县文旅局表示要在今后工作中进行整改及规范。往来款清理不及时、长期结余或闲置资金、违反“三重一大”集体议事规则超进度拨付工程款、国有资产未及时清理、项目进展缓慢,资金使用效益较低的问题,县文旅局已在清理完善;捐赠收入200 000元已上缴县财政非税管理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往审计决定未执行完毕的问题,已执行完毕。
对审计提出的两条建议已作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