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5月8日,对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迁地保护工程建设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西三江办)负责实施的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迁地物保护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服务区(门禁系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1年6月14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请求对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1〕308号),批复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占地3 460.5亩,项目估算总投资9 3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藏区专项中央投预算内投资6 51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 790万元。
2011年12月1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林业厅文件《关于迪庆州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云发改投资〔2011〕2907号)批复如下: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概算总投资9 975.89万元。资金来源: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配套、州县地方政府筹集等多渠道解决。
鉴于该项目资金仅到位4 450万元,2014年5月14日,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办了《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建设内容的请示》(维植请〔2014〕6号)。同意建设单位调整相关建设内容:
1、缓建建设内容概算总投资1 699.59万元;
2、压缩投资建设规模总投资3 515.44万元;
3、增加建设内容总投资1 671万元;
4、按原规划实施的项目总投资1 879万元。
经过调整和变更后,项目总投资为4 450万元。
2014年4月28日,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解决三江植物园建设资金351.16万元。
至此,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共计到位资金4801.16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迁地保护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维西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服务区(门禁系统)建设工程委托迪庆诚盛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招投标,于2014年3月17日在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公开招标。通过资格审查与综合评标,该项目由香格里拉县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为1 321.29万元。建设单位委托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施工监理。
2014年4月3日,维西三江办与施工单位香格里拉县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维西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服务区(门禁系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 321.29万元,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4年4月20日,竣工日期2014年10月17日,合同日历工期为180天。
维西三江并流珍稀濒危特有植物保护工程二期一标段——管理服务区(门禁系统)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实际开工日期为2014年8月1日,于2016年1月25通过竣工验收。结算总价 1 788.6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 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情况,项目建设程序基本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签证手续基本齐全,但该项目存在工程量多计导致多结算工程款及部分现场签证数据与实际工程内容不相符、资料制作不规范的问题;现场审计复核过程中还发现管理服务区内种植的苗木部分未成活,个别工程内容尚未完善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量、重复计费等问题,导致多结算工程款157.0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审计机关责令维西三江办将多结算的工程款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该项目部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资料、结算资料不规范,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部分资料进行了纠正和完善。建议被审计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规范项目管理,完善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二是要求被审计单位严格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各类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整改内容不得结算工程价款,以免造成国家财政资金的损失。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维西三江办对多结算的157.01万元元按规定进行了核减并作了相关的账务处理。对审计提出的建议,维西三江办已作了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