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449J/202200190
文  号
2021年第7号 (总第524号)
来 源
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6-08
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 整村推进项目结算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2-06-08 15:49     浏览次数: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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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3月15日至2018年6月25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务局(以下简称县水务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4年12月31日,迪庆州水务局、迪庆州财政局文件《关于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的批复》(迪水发〔2014〕326号)对《<云南省迪庆州维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实施方案报告>评审意见》进行了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为934.04万元,其中:康普乡康普村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投资为303.17万元;永春乡菊香村山区水利整村推进项目投资为630.87万元。

    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过程中,除康普片区工程内容变更较大外,其余部分均按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了工程内容。康普标段田间支渠未实施的原因是在项目实施期间涉及到国土局实施的土地整改项目,灌片区设计的田间支渠与国土局项目重复,工程建设过程中取消了田间支渠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新增了部分工程内容。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单位为县水务局;项目一标段由云南华禹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二标段与三标段由香格里拉县华辰水电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项目由县水务局委托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公开招投标,于2015年10月13日在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开标。通过资格审查与综合评标,项目一标段中标单位为江西五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39.13万元;项目二标段中标单位为云南昊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287.83万元;项目三标段中标单位为丽江多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278.38万元。项目监理标中标单位是昆明天筑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县水务局分别与三家施工单位(江西五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昊滇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丽江多能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施工合同》,其中:一标段合同价239.13万元,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2日,竣工日期2016年4月22日;二标段合同价287.83万元元,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2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三标段合同价278.38万元,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15年10月22日,竣工日期2016年4月22日。

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于2016年7月全面竣工,并2016年11月通过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 县水务局及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维西县2014年“中央统筹资金”山区水利建设整村推进项目康普、菊香两个标段引水供水系统工程的实施,切实为当地增强了项目区抗旱能力,促进了土地改良,使田间水土得到保持,解决了当地大部分群众及大小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但是,审计过程中发现该项目一标段存在多计工程量导致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还存在田间支渠部分由于与国土局土地整治项目重叠而未实际实施及新增工程内容均未经过项目管理部门批复许可等问题。第二、第三标段存在现场监理工作不够到位,个别分部分项的工程量与工程签证单数据不一致,部分地段输水管埋置深度达不到施工图要求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结算存在多计工程量、错套定额子目等问题,导致多结算工程款16.9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审计机关责令县水务局将多结算的工程款作核减投资并作相关账务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提出了以下建议:1、审计发现该项目部分分部分项送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存在差异,且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不够完整、不够规范,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也作了部分整改。为了真实反映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审计建议县水务局在今后项目建设中,应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重点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工作监督,做到规范施工、按实计量和合理结算,并严格做好工程建设资料收集和归档工作。2、工程内容及规模达到相关文件规定范围的,应在变更前报请项目批复部门同意方可实施设计变更。县水务局应严格按相关法规要求,规范建设项目变更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水务局对多结算的工程投资  16.93万元按规定进行了核减并作了相关的账务处理。对审计提出的建议,县水务局已基本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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