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维西县审计局自2021年5月24日至7月30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中心完小(以下简称“塔城完小”)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机构情况
塔城完小属于维西县教育体育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为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1人,2020年末实有人员81人(含提前退休8人),正式退休教职工84人。
(二)部门预决算情况
2020年财政部门下达塔城完小预算总额为2 534.61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2 041.82万元,追加调整预算492.7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部门总收入2 534.61万元,总支出 2 442.28万元;年初无结转和结余,年末结转和结余92.3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塔城完小2020年度基本完成了年初预算,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预算编报、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管理基本规范。但审计发现塔城完小还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在往来中核算收支、会计核算不规范、现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塔城完小存在公务接待费报销不规范2.55万元;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9.64万元;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104.1万元;会计核算不规范,将部分属于接待费、住宿费、差旅费的支出计入到办公费;现金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自费生生活费、搭餐学生生活费、教师陪餐生活费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塔城完小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按照相关科目核算收支,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将收取的搭餐费、生活费现金缴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收坐支现金。鉴于塔城完小在审计期间对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的问题已补记固定资产;于2021年8月10日前已将2020年“其他应付款”余额14.79万元支出后无余额,审计不再作处理。
审计建议塔城完小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认真学习新政府会计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处理经济业务;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明确有关使用现金的范围、审核程序和管理责任。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塔城完小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审计建议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