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县人民政府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20日,对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云傈世纪城1期、A期、3期的“三通一平”及部分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9日,维西县人民政府与云南龙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维西县县城新区建设及土地开发协议书》,协议第一部分约定:市政建设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桥梁(含绿化)、供排水管线、通信电缆、路灯、广场等(市政建设属政府应负责的共建部分)。
2013年10月13日,维西县人民政府与维西城投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单位名称为云南龙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维西县县城新区建设及土地开发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第六部分约定:230亩土地的建筑群体内道路、广场、水景观、步行街等公共设施所占土地均为公地属甲方。道路三通一平及所有配套设施绿化、亮化由乙方负责承担施工建设,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按国家现行定额执行工程造价结算。
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3 376 097.36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3 343 944.22元,待摊投资32 153.14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提供审计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的建设情况,建设程序基本合规,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施工。项目实施后,改善了新城区的人居环境。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未填开发票及未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审计发现该项目存在多计项目投资、未填开发票及未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18 999 280.84元的问题,责令县住建局作调整账务处理;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问题,建议县住建局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及时开票和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建议县住建局及时取得相关发票,按合同相关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住建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计项目投资18 999 280.84元的问题,已作调整账务处理;提出的两条建议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