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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2月10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维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及批复情况
2010年11月18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各州(市)文件《2010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农村集体用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经费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80号),内容为:农村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由各州(市)统一组织招标,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招标结果报省二次土地调查办备案,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云南省二次土地调查办推荐名单之内。
2011年4月11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达文件《关于开展我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籍〔2011〕15号),要求在2009-2012年利用三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
2011年6月15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厅联合下达《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1〕170号),2012年底要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即村民小组),凡是到2012年底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农转用。
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维西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由迪庆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公开招投标工作,中标单位为由四川永鸿测绘有限公司,中标价为4 644 661元。2013年8月9日,委托楚雄立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登记发证管理系统采购及服务的工作,合同价为80 000元。2013年8月12日,迪庆州国土资源局组成专家组对维西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进行验收并通过验收。
审计结果表明,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及项目建设程序基本合规,基本能够按照投资计划实施。维西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有效地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二、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对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