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449J/202300286
文  号
来 源
县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5-25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 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3-05-25 16:43     浏览次数: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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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维西县审计局于2022年4月8日至4月25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县森警大队)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森警大队内设2个股室8个中队,核定人员编制29人,核定车辆编制6辆。2021年末实有人员30人(行政人员24人、工勤人员1人、优退人员5人),实有车辆6辆。

县森警大队2021年度预算总额为8 306 805.48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7 663 659.6元,追加调整预算及专款   103 300.45元,财政补助资金539 845.43元。决算报表反映,县森警大队总收入8 306 805.48元,总支出9 162 143.54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55 338.06元,年末无结转结余。

审计结果表明,县森警大队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县森警大队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超标准购置车辆、无预算支出及未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维西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责令县森警大队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记账,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填报以后年度决算时按照实际收支编制决算报表数据并按照相关会计科目进行记账;向维西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作专题报告,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采购;编制年度预算同时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得支出;按照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建议县森警大队应加强预算管理及对往来款项的清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和支出管理的款项列入往来款科目核算;公务出差应严格执行出差审批程序,做到一事一结并规范会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县森警大队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审计建议已全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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