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县人民政府的安排,维西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5日,对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县林草局)负责实施的维西县维西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30日,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迪庆州林草局、迪庆州农牧局、迪庆州水务局联合下达《关于对维西县2018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迪发改农经〔2018〕40号)文件,批复建设内容为治理岩溶面积38平方公里,其中:人工造林2300亩,封山育林33100亩,草地10000亩,管道工程2.635公里,沟渠整治0.35公里;建设地点为维西县巴迪乡。工程总投资1 045.5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50万元,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95.51万元。
截至2022年7月31日,维西县2018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际到位资金5 150 000元。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项目资金支出5 150 000元,其中:人工造林项目支出1 840 000元,封山育林项目支出3 310 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草局提供审计的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基本合规,项目基本能够按照投资计划实施。项目实施后,项目区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固碳释氧等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将得到增强,随着各项石漠化综合治理措施发挥综合效益,维西县生态环境将向良性循环的方向改变。但存在验收不合格的问题。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提出的该项目2021年度人工造林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问题,县林草局应积极督促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再次组织验收;县林草局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在工程验收后明确产权,落实各项工程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建立档案,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的两条建议,县林草局均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