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维登乡北甸村、维登乡山加村、巴迪乡阿尺打嘎村、保和镇老鸦树4个村级幼儿园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违规问题的审计决定》维审决【2023】15号,经竣工决算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 维登乡北甸村、维登乡山加村、巴迪乡阿尺打嘎村、保和镇老鸦树4个村级幼儿园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送审投资13123019.14元,审定投资12667731.5元,审减投资455287.64元。
2. 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设及附属存在多支付工程款142817.47元。
3. 维登乡北甸村、维登乡山加村、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少计项目投资367713.6元。其中维登乡北甸村幼儿园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账面少计待摊投资104865.00元(勘察设计费),维登乡山加村幼儿园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账面少计待摊投资12606.00元(勘察设计费),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幼儿园教学综合楼建设及附属工程账面少计待摊投资136788.6元(勘察设计费96960.00元、监理费39828.6元)。
根据审计情况,维西县教育体育局及时依法整改。整改情况如下:
1. 及时对接施工单位对维登乡北甸村、维登乡山加村、巴迪乡阿尺打嘎村、保和镇老鸦树4个村级幼儿园建设项目,多记工程价款455287.64元依法依规进行账务调整。
2. 及时对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幼儿园综合楼建设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多支付的工程价款142817.47元,向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建工集团总公司、云南星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回后作上缴省财政处理。
3.及时对维登乡北甸村、维登乡山加村、巴迪乡阿尺打嘎村幼儿园建设项目少计项目投资367713.6元进行账务调整。
以上审计存在问题,已于2023年11月27日前完成了整改。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一定严格履行工程监管职责,加强施工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计量结果客观、真实、合规;做好结算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明确审计变更,对工程签证部分,做好对所签订的工作量的现场复核工作,避免现场实物量与所签证的工作量不符,同时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对签证中的工程材料价格进行严格审批。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