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维西县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安全、有序的推进,落实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1年全国、全省高考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维西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充分发挥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职责任务,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本辖区内国家教育考试组考工作,建立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全力以赴为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保驾护航,确保各类考试工作安全、公正、有序进行。
(二)充分发挥招考委和联席会议的作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疾控机构加强对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和各考点的具体指导,指定专人负责招生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科学制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评估制度。教育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卫生健康、疾控、无线电管理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考点及周边的专项整治和疫情防控排查,及时排除、处理 可能发生的考试安全风险和突发疫情隐患。
(三)县招考委员会要加强统筹,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疾控、网信、工信、公安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考点要相应成立防疫工作组,具体负责本考点传染病预防控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细化完善制度方案
(一)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组考要求, 紧盯“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一”目标任务,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审慎研判新冠肺炎疫情对考试组考的影响,围绕考务组织的各个环节制定防疫措施,形成组考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应急演练。
(二)县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财政、工业信息化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考试保障政策,确保组考过程中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物资物品等能够及时到位,同时指定维西县人民医院作为高考期间的定点医院,及时对外公布。
(三)县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提前谋划、组织实施好人员选聘、防疫培训、全员风险排查和健康监测、考点环境消杀、试卷保管等,不放过考试实施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慎之又慎、 细之又细。工作开展情况必须建立工作台账。
三、考试实施环节的防疫措施
县教育部门积极协调当地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全程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招考委成员单位联动协作机制。
(一)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考试工作人员选派和管理。根据考务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间节点提前14 天完成考试工作人员选派。 所有参加考试工作的人员须提前 14 天申领“云南省健康码”, 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状况监测,如实申报本人及同住亲属新 冠肺炎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疫情高发地区来滇人员及境外来滇人员接触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云南健康码” 必须为绿码,如考试前 3 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相关考试工作。各个环节都要根据情况预备一定数量的备用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并进行评估, 如评估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工作的条件,立即启用备用人员。
(二)考生管理。
1.参加考试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 14 天开始,提前申领“云南省健康码”,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并审验《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备查。
2.社会考生及外地返回考生须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回到考试所在地并到县招办报到。考生到当地招考机构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交并审验以下材料:(1)《云南省 2021 年普通高考考生健康监测申报表》;(2)《云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安全考试承诺书》;(3)打印的云南省健康码绿码。
3.考前第 14 天和考前第 3 天,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如可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活动轨迹记录等进行比对)。
4.下列情况按要求执行: (1)“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中风险地区),提供考试前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14 天,并开展两次核酸和一次抗体检测;(3)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持考试前 7 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考场) 时需接受体温监测,体温低于 37.3°C 方可进入考点。
6.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 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 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 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 14 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 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 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 14 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 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三)试卷的运送和保管。
1.制定试卷流转追溯方案。县招考办要制定试卷流转追溯方案,建立本级试卷流转环节台账。对涉及各环节人员选派、选派人员资格审查、健康监测记录、试卷流转环节交接记录、值班记录、视频回放记录、追溯记录等信息进行建档。所有试卷流转、使用等环节严格登记试卷来源和去向,确保有疫情疑似症状时需要追溯试卷时,能快速准确判断。
2.工作准备。根据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提前做好各个场所防疫物资准备,及时处置做好车辆、保密室和人员的备用和启用方案。 在各个工作环节实施时,要对试卷运送车辆、保密室、试卷分发场所等相关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通风换气,配备一次性使用口罩、 速干手部消毒剂、肥皂等防控物资,接触试卷人员要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3.试卷领取期间。按照分时段、分批、错峰原则安排。领卷人员由各县招考机构负责人、保密、公安人员组成。领卷前 3 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领卷工作。 试卷进入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4.试卷运送期间。运送试卷车辆须提前进行清洁消杀,需配备口罩、速干手部消毒剂、肥皂等防控物资。车辆运送过程中要加强通风换气,人员做好卫生消毒特别是手部的消毒,试卷运送车辆一律不得搭乘无关人员或搭载与试卷运送无关的物品,送试卷路途上不能在外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5.试卷保管、整理及分发期间。(1)保密室须配备消毒液、速干手部消毒液、肥皂等用品, 进入保密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及手套,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进入。(2)保密室值守人员须提前 14 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状况监测,持有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并如实报告本人及同住亲属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疫情高发地区来滇人员及境外来滇人员接触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接触保密室设备及履行交接登记手续前后等都须进行手部消毒。试卷值守前 3 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试卷值守工作。 保密室值守人员应配备一组预备人员,期间每天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检测正常并具有云南省健康绿码人员方可参加保密室值守,直到考试结束保密室值守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换值守人员。(3)所有试卷保管和分发场所(含试卷保密室、考点分卷 场所)启用前须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试卷整理、值守、分发期间每天必须进行清洁消毒。所有参与试卷整理、分发、回收环节的考试工作人员,在接触试卷(袋)、考试用品前后都必须进行手 部消毒。(4)参与整理试卷人员须提前 14 天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 体状况监测,持有云南省健康码绿码。并如实报告本人及同住亲属无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疫情高发地区来滇人员及境外 来滇人员接触史、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前 3 天有发热症状不得参加相关工作。
(四)考点和考场设置。
1.成立考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考点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演练,确保分工明确,流程清晰,责任落 实到岗、落实到人。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
2.考前准备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违禁物品检查、身份验证、身体健康监测、安全防护及其他必要的设备设施。应根据考生规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设置至每个考点不少于2个专用隔离考场、专用隔离通道和1间相对独立隔离观察室。用于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临时观察、等待防疫评估。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备用隔离考场应做明确标识,在外围设置警戒线。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 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各考点需要配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要配备数量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有效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要提前进行专业培训,监考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穿防护服,并在专业疾控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考场布置。国家教育考试必须使用标准化考点。在满足标准化考点要求的基础上,低风险地区考场内的考生座位横向间距 80 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 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 100 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点要做好标准化考点的视频监控录像、身份识别、作弊防控、综合管理、考生服务等系统运维工作,确保设备到位、功能实现、使用正常,采取有效手段做好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份识别和验证工作。
4.疫情排查及预防性消杀。联合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提前对考点及周边环境进行疫情排查、消杀。 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试卷分发场所、视频监控室、考生集中食宿场所、卫生间等,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各考点考前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 明确张贴完成标识。未发生过新冠肺炎疫情的考点,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者洗手。低风险地区 在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5.成立考点卫生安全小组,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部门安排一名副主考,负责组建临时医疗防疫点。由卫生健康部门派驻医疗、疾控人员若干人,和考点校医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落实本考点有关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安全措施,负责对所属考点各工作场所开展消毒及环境卫生工作,对考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对考试期间身体出现异常的考生提出处理意见,应急处置考生突发的生病情况,备用考场的卫生、隔离管理等工作。
6.加强考务培训。考务培训中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部门安排的副主考,根据涉及的环节增加疫情防控的要求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内容,组织疫情防控突发情况的演练。培训后监考人员、视频监考员应具备基本的防疫知识和技能,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办法和流程。
7.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以考生为本,提升考试服务水平,考前采用多渠道、多手段、分批对考生开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全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及要求,积极引导学生科 学防疫、主动防疫,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积极配合考试工作人员防疫管理,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出入考点和考场时佩戴口罩,遵守考点纪律及防御要求,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
(五)考试考务组织实施。
1.建立联合办公机制。与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密切协作, 成立高考指挥部,建立 24 小时集中联合办公机制,听从现场统一调度指挥,快速有效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疫情情况,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科学、及时、 有效处置。考点卫生安全小组卫生健康部门派驻医疗、疾控派驻 人员全程指导考试期间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所有考试工作人员、监考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接触试卷(袋)、考试用品前后都必须进行手部消毒。
2.加强考点出入管理。(1)所有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考点设多个体温测量通道,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 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 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 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2)由县招委会牵头,协调公安、交通、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并扩大警戒线范围,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人员及家长聚集,除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3)错峰安排进出考场时间。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 须接受体温检测,监考人员至少提前 1 小时到达考点,身体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考点。各考点根据考生人数和楼层分布情况,错峰安排考生进出考点时间段。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出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4)考生进入考点内,安检时须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参加考试; 非低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环节必须佩戴口罩。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所有考生、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必须随时做好手卫生。 (5)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及时报告考点主考,在现场卫生健康或疾控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置。
3.严把入场安检关。(1)考生须提前按招考机构规定时间,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完成体温检测、安全检查、身份核验。(2)考生体温检测及安检时须保持适当间距。经监考员确认体温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行安检。(3)监考人员须严格按规定、按要求、认真规范地做好考生的入场安检工作,通过健康检测、“人、物分检”的考生,方可在监考人员的指引下有序进入考试。(4)监考员进行安检时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在安检前后进行手部消毒。(5)考试前发现有异常症状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及时报告考点主考,会同卫生健康、疾控专业人员按照应急预案研判、处置。
4.强化考场管理。考场启用前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清洁和消杀, 每场考试开考前及结束后要对考场进行通风换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对所有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保持环境清洁。
5.考试实施期间。 (1)加强对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参与考试工作人 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加强手部消毒,接触试卷(袋)、考试用品前后都必须进行手部消毒。监考员在拆封、分发、回收试卷前后必须手部消毒, 同时注意卫生习惯,清点试卷时严禁沾唾液。(2)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须在卫生健康、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护,隔离考场的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当科考试结束后,隔离考场的考生应由专人专车接送到定点医院就诊。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并由专业人员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3)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 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级招生考试 机构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6.关于考场降温和通风。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
(六)考试结束后工作。
1.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2.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要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各考点根据考场数量,适当增加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要通风条件好,场地比较宽敞,分发、领取、上交试卷时不要人员拥挤,操作区域适当间隔。
3.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要求, 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可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要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七)集中食宿场所要求。
1.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就餐人员要做好餐余垃圾的清理、分类和投放。做好食品留样,专人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2.宿舍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加强对宿舍的清洁通风,一般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 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每天对宿舍地面、墙 壁、门把手、床具、课桌椅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保持宿舍内外的环境卫生保洁,每天专人巡查清扫并进行登记。 应建立宿舍专人负责制,严格宿舍楼门管理,实行凭证出入和体温排查。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都要认清2020年高考面临的特殊形势,认识到本年度高考是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总体部署下的一次高考。要把思想和行动都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支持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二)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相应高考防控组织机构,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形成纵向到顶、横向到边的高考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格局。
(三)做好科学统筹。教育行政部门在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还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措施,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连同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一并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即按质按量完成高考工作,又防止发生疫情防控风险问题。要以教育部、国家卫健委《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实施意见》为依据,举一反三组织好其它类型国家教育考试工作。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要指导辖区内普通高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高考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和自我心理调剂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有关防疫要求。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宣传工作的领导,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加强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的正面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控,把握引导舆论导向,防止有害信息传播。要督促指导所属学校加强对考生的关心关爱,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专题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县其他教育类考试可参照此工作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