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5日,云南省委省政府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我县群众举报投诉件1件,受理编号:LD20170714001,反映问题:投诉者2017年7月7日投诉的“维西县康普乡垃圾焚烧站每天焚烧的垃圾产生的废气影响了周边的居民的正常生活,多次向当地政府反映但未彻底解决。”这种情况目前依然存在,不属实。维西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7月14日再次接到康普乡垃圾处理池在焚烧垃圾的举报后,立即安排康普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确认当时垃圾处理池内无焚烧火源点及焚烧烟雾。
检查核实情况:我县于2017年7月14日再次接到康普乡垃圾处理池在焚烧垃圾的举报后,立即安排康普乡人民政府给予调查核实。据了解,上午9时30分,康普乡接到上级部门的电话通知,称有村民举报你乡江边组下村河边垃圾处理池正在焚烧垃圾。9时38分,乡人大主席王绘臣带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查看,垃圾处理池确实有烟雾但没有燃点。经过询问核实,是系康普乡环卫工人(垃圾车驾驶员)徐绍华早上倾倒垃圾后点火焚烧,乡领导对徐绍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乡政府工作人员及周边村民严禁焚烧垃圾。王绘臣、徐绍华等人并对现场进行浇水处理后离开现场。下午3时50分,康普乡再次接到上级部门电话通知,有村民举报垃圾处理池正在进行焚烧垃圾。4时10分,乡人大主席王绘臣等人再次赶到现场查看,确认垃圾处理池无焚烧火源点及焚烧烟雾。我县康普乡将进一步加大对垃圾处理池的管控力度,杜绝焚烧情况的再次发生,尽快组织相关部门、筹集资金新建垃圾池。通过调查为举报不属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