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办发〔2018〕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维西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经2018年8月10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维西县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我县金融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大攻坚战役”,以构建全县良好的金融生态为核心,坚持问题为导向,准确研判、分类施策、稳妥推进、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二、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长为组长的金融组织风险防控和处置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工作,指导领导小组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推进工作。
(二)强化风险监测。领导小组成员要强化监管职责,系统深入排查金融活动和民间借贷风险隐患,对金融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力争把苗头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各有关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对于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强制退出等措施,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金融风险知识宣传。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常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慎用民间借贷,远离非法集资,引导公众共同参与金融风险监管,保护自身财产安全。
三、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
(一)认真贯彻执行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一是要继续贯彻落实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稳定,促进社会融资和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二是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强化货币政策导向作用,创建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和良好的环境。三是加强引导货币政策与信贷政策,认真落实政银企项目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审查和管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把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行业和企业之中,确保新增贷款保持适度增长。在风险可控内和保本微利的前提下,要引导金融贯彻执行新发展理念,顺应金融去杠杆和回归本源的趋势,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实施乡村发展战略,加大对县域支柱产业、“三农”、“小微企业”、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加强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惠农支付服务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将更多的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助力产业扶贫行动。
(二)落实金融运行分析按季汇报制度,做好金融风险事前防范工作。一是金融风险防控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金融运行分析会议,听取金融部门的工作汇报,掌握、了解金融相关政策以及运行存在的薄弱环节,找准契合点,指导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信贷政策,依照政府工作发展思路开展工作,及时解决金融存在困难、问题,提高金融主动作为的积极性。二是加强财政、发改、扶贫、市场监督、公安经侦、人行等相关部门之间的政策沟通、情报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部门联动,前置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做好防范。三是政府相关部门在政策性贷款推荐、风险补偿方面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探索研究建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和担保基金,逐步建立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并加大补偿机制执行力度。
(三)关注和监测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营运情况,防止套项目、套资金情况发生,确保国家项目资金、扶贫资金、信贷资金落实处。一是各相关部门要深入企业、行业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严把准入关,指导企业、行业诚信经营,着眼长远,做强一批高质量的企业、行业;二是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好贷款“三查制度”,下力气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支持优质企业,帮扶困难企业,有序退出“僵尸企业”;三是加强金融机构与法院、发改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失信企业的曝光,引导企业树立诚信意识,积极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四是通过批量转让、打包处置等方式,加快不良贷款核销和处置进度,紧盯房地产、过剩产能等重点领域信用风险,积极防范和处置新增不良贷款,确保不发生因信贷资金大量沉淀,引发经营困难和兑付风险,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合理增长,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去库存。
(四)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法人金融机构的评估、评级工作。县人行要加强对金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引发风险情况调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继续予以关注,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要从资本和杠杆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信贷政策执行等方面,按季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开展好宏观审慎评估(MPA)工作,有效遏制银行的过度扩张,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意识持续增强,信贷平稳增长,稳健经营能力不断提高;持续做好存款保险评级各项工作。
(五)加强流动性管理,积极应对流动性风险。县内各企业要科学制定资金运营和投资规划,根据资金成本、期限,合理搭配各种融资方式,避免出现集中兑付、还贷引发的流动性紧张。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对于发展前景好,信用评级好,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不简单抽贷、停贷、断贷,采取联合授信或银团贷款模式,通过分类支持、降息续贷、推动重组、压缩退出等措施,避免企业出现极端流动性问题。
(六)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金融活动,优化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监管和信息收集,及时研判预警各类苗头性风险;加强对互联网、媒体等广告的监测和检查,封堵涉嫌非法集资的资讯信息;按照严厉打击、分类处置原则,高度关注新发案件风险,做到底数清楚、研判准确、处置妥善,落实好属地维稳责任;畅通投资者诉求渠道,引导投资人依法理性维权;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通过各类平台渠道,营造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助力普惠金融发展;政府部门应加强对金融部门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县域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制度,建立落实公职人员失信通报机制,并将失信人员纳入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年终考核进行惩戒;要积极推进涉及个人信用的相关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共享机制,着力构建良好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七)加强法律知识普及,有效遏制互联网金融风险。加强上下联动,部门联运,推进对P2P网络、第三方支付,以及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跨界从事金融业务等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的清理,引导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遵循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宏观调控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目标要求;加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加强虚假违法金融广告识别,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规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严密监测保险市场可能出现的集中退保、非正常给付、群访群诉等风险,切实防范新业务风险,督促保险机构回归风险保障、服务实体经济;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套取保费的问题,治理保险市场乱象。着力解决销售误导、理赔难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保险市场稳定。
(八)切实规范政府融资平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政府融资平台举债要严格按照《担保法》《预算法》《合同法》的规范开展,要与偿还能力相匹配,财政部门要加强测算,做到财权事权相匹配。要强化融资平台资金绩效管理,公开融资渠道,提高政府融资平台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补齐民生领域短板。同时,要守住国家法律红线,坚守财政可持续发展底线,加大财政约束力度,硬化预算约束,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行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九)多措并举防范金融机构声誉风险。政府相关部门要对金融机构处置抵押物过程的指导和帮助,执法部门应加大执行力度,形成合力,共同化解信贷风险;保险机构在政策宣传中要避免会引起对政策产生误解的误导性言论,在理赔落实方面要提高服务效率;金融机构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金融从业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金融职业道德素养的培育,树立好宗旨意识;监督部门要坚持提醒教育在先,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督促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抓好岗位风险防控工作,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价值取向,积极为辖内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政治思想保障。
(十)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稳妥应对各类突发金融事件。建立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与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化解处置各类风险案件,力争将金融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在萌芽状态。要对各类金融突发事件的总体风险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针对不同成因、不同风险程度,研究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科学选择处置手段,稳控经营管理、强化舆论引导等方式,力争将有可能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