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社〔2020〕68号
民政局:
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工作,现将州财政局、州民政局(迪财社〔2020〕62号)下达给我县的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1万元安排给你们,用于维西县18周岁以上仍在校就读散居孤儿的助学费用。此项资金请列入2020年“2296002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为“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照福利彩票“抚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四个方面。此外,2020年彩票公益金继续安排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县地区的专项倾斜资金。
二、请你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等文件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尽快盘活存量资金,加大消化结余力度,加快预算执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要加强对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参照《2020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表》(附件2),科学合理确定各地绩效目标,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
附件: 绩效目标表
202071695241.rar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