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通知》(云人社发〔2020〕9号)、《迪庆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迪人社发〔2020〕56号)、《维西县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实施方案》(维人社〔2020〕31号)文件精神,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经各乡镇申请,我局进行审核,谢小军等47人均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拟安置谢小军等47人为维西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人社行业信息员),现将拟安置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对拟安置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10月5日前)向维西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反映,望社会各界监督,如在公示期间内无异议,将按此名单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30日—11月5日
监督电话:0887-8627499
联系人:蜂成仙 和丽芳
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