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和保障能力,全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0月28日上午9时30分,维西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审理了一起某某有限公司维通二级公路施工项目中务工人员施某某诉求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这是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建后首次开庭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
今年3月份全面复工复产以来,全县追索劳动报酬、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类案件较之去年明显增多,为了有效应对当前的形势,县人社局投入资金启动标准化仲裁庭建设,仲裁庭严格按照《云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标准》要求,完成了仲裁庭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有效提高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办案效能。此案是一起因确认事实劳动关系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庭前,我院始终坚持“柔性调解、严格依法、公正为民”的办案理念,为双方进行调解,但未取得进展。

为更好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审理前,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精心准备,严格程序,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文书规范等工作。庭审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通过仲裁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根据庭审记录逐条理清双方承担的法律
责任并依法对该案件作出裁决。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作为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的居中裁判机构,承担着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职责。今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对标先进,为促进我县劳动关系和谐,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