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土地市场运作,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我县土地市场公示地价体系,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修订版),我局拟对维西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依法依规组织听证会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一、诚邀参会单位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农业和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塔城镇政府办公室。
2.塔城镇辖区内塔城村委会、启别村委会、其宗村委会、柯那村委会、海尼村委会、巴珠村委会、川达村委会。
二、听证主要事项
对维西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编制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对经济社会影响等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及地点
听证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3时
听证地点: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参会单位至少派一名代表,并填写后附《听证会报名表》,反馈到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无正当理由不准时参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会议听证权利。
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联系人:和茜园
联系电话:13529107031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0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报名表
(编号: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 | |||
所在单位 | 职 务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事由: | ||||
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申请日期 |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塔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及农用地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