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塔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塔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通告》,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相关背景
长期以来,保护生态环境一直是全党全国全社会高度重视的头等大事,森林资源是生态链上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对改善生态环境、防止自然灾害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塔城镇全镇森林覆盖率达86.4%,境内林木资源丰富,是塔城镇打造维西县乡村旅游示范点的重要依托。然而,近些年来,由于部分民众保护意识不强,私自乱砍滥伐、无证采伐的现象时有出现。为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有效制止乱砍滥伐、无证采伐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新修订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发出本通告。
二、起草过程
为起草《塔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通告》,塔城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认真研读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向国有林场、萨玛阁派出所、白马雪山保护局塔城保护所征求了意见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
三、制定意义
《塔城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乱砍滥伐林木的通告》对进一步保护塔城镇森林资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无证采伐、占地毁林等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相关部门从业规范性,压实了部门责任,提高了辖区群众主动参与、主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
四、主要任务
(一)各行业部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
(二)规范木材收购、运输、经营、加工等活动。
(三)强化对林木资源的资源管护。
(四)坚决打击辖区内一切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
(五)加大群众监督举报力度。
五、工作措施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业部门、各村“两委”,将保护辖区内森林资源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判,制定方案,贯彻实施,各行业相关部门要强化不定期巡查。
2、各村委会积极协助镇林业草原服务中心,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活动,坚决取缔无从业资格及相关许可证的违法经营场所。
3、各村委会要对辖区内的林地、林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将摸排线索反馈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对违反规定占地毁林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对接相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进一步规范采伐证的办理,辖区内主干道路两侧树木及重点农田防护林树木不再审批伐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采伐,在依法采伐后按照“伐一栽十”的原则。及时进行栽植。
5、鼓励辖区内村民进一步监督举报,各村民委员会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民小组长及护林员要密切配合,行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强化社会合力;三是加强监督评价。
编辑:杨雷
供稿:党政办
审核:和东杰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