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和依据
2020年3月15日,维西县河长制办公室转发了《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的通知(维河长办发〔2021〕01 号签),结合保和镇实际,为了落实河长制工作,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扰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经保和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转发了《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要求镇村两级河长组织排查整改,从而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扰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从面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 主要内容
按照转发的《迪庆州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 年度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的通知》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河道内“乱占、乱采、扰堆、乱建”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