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维西县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出台《通知》的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办通〔2020〕15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20〕29号)精神,维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牵头起草了《维西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并对各项内容作了具体的任务分工,征求了各乡(镇)以及县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结合实际对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各职能部门应该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在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后,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后下发了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维西县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维办发〔2021〕6号)。
二、出台《通知》的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更能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
三、《通知》的重点内容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在与中央、省、州有关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文件精神保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结合维西县实际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乡(镇)具体面向群众办事服务的岗位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有条件的重点乡(镇)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加快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加强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推动更多高频便民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社区)办理。
(二)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探索整合现有站所、分局、中心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将上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城镇管理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整合现有设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
(四)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依照省政府统一制定的赋权清单,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等权限赋予乡(镇);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
(五)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建立健全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关系。上级部门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承担;严禁上级部门对基层机构编制进行干预;除中央和省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对基层考核内容进行瘦身,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支持基层结合实际不断改革创新,积极提供制度支持。
四、涉及范围
《通知》涉及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迪庆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县分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县应急局、县工信局23个县级相关部门牵头,10乡(镇)党委、政府抓好贯彻落实。
五、注意事项
《通知》对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等几方面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
六、关键词诠释
“马上办”指大幅提高即办件比例,推动合法合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立等可取。政务服务事项“即来即办”。
“网上办”指全面应用政务服务“一张网”,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网上办理比例。
“就近办”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设,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提升群众办事不出村(社区)服务水平。
“一次办”指认真落实“一门、一网、一次”改革举措,极力构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持续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上门办理次数。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是指按照“审管分离、权责统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模式,将分散在本级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权和相关服务职能、业务能力强的行政审批人员相对集中到一个单位,使各单位从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向“重监管、抓服务”转变,实现审批与监管的良性互动。
七、惠民利民举措
通过优化、整合乡(镇)机构设置,推动权限、编制人才等资源向基层下沉,进一步理顺乡(镇)各项工作,保障乡(镇)服务企业和百姓的能力提升。
(一)为民服务举措。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快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便民服务平台。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宣传推广运用,积极开展代办代缴等便民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基层所属和拟承接的赋权事项全部纳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公安、农、林、水等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服务窗口全部入驻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二)执法机构建立举措
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探索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强化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能力建设,通过资源下沉,确保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相应的执法装备。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等全流程公开。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