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体系为重点,以落实产权主体为关键,以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为基础,坚持保护优先、集约利用,坚持市场配置、政府监管,坚持物权法定、平等保护,坚持依法改革、试点先行,要着力促进自然资源集约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美丽云南提供基础支撑。到2020年,基本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和保护力度明显提升,为建成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提供有力支撑。
一、起草依据
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加强生态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制定维西县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8号)文件要求,《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迪庆州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清单》的通知》迪自然资规〔2021〕18号文件要求。根据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等相关要求,制定《维西县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