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2019年12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19〕32 号),2021年8月17日,迪庆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迪庆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清单实施办法》的通知(迪食安委发〔2021〕4号)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根据中共维西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迪庆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工作台账>的通知》的通知(维改委〔2020〕3号)文件工作要求,结合维西实际,为了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维西县市场监管局党委高度重视,经过与州局对接,到企业调研,和相关部门沟通,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维西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年度化,是维西县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的又一举措。《清单》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履职手册”,将更好的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全面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编制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2021年8月底启动《清单》编制,期间组织专人深入调研,9月16日向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9月20日通过专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完成合法性审查、综合风险评定工作,并以维办通〔2021〕75号文件印发施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清单》,建立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操作更加可行的“履职手册”,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全面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县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主要任务是领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组织推动各乡镇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二是明确县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副县长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暨分管县市场监管局副县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分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暨分管县农水局副县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三是明确了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具体明确了分管县发改委、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委、县林业局以及联系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县长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五、创新举措
将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年度化,是维西县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法的又一举措。《清单》使责任更加明晰、措施更加具体,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履职手册”,将更好的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水平,全面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将按照职责分工和清单要求,加强对分管行业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落实,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七、关键词解释
四个最严: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