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
围绕影响群众看病就医感受的突出行风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持续纠治医疗领域的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推动新时代行风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目标
自2021年至2024年,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行风建设工作体系,完善院内管理制度、提升行风管理软硬件水平,构建打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为医疗卫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保障。
三、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01 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
卫生健康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新时代职业精神;
伟大抗疫精神;
传统医德医风。
02 重视党对行风工作的引领作用
以党风引导行风,以干部带领群众;
以党史教育指引行风建设;
总结运用好党风廉政工作优秀经验,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
03 开展集中学习
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行风教育工作;
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
04 营造浓厚氛围
网站首页置顶;
显著位置张贴海报;
院内电子屏滚动播放;
组织院内和科室内线上线下学习。
四、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05 进一步完善行风管理体系
完善行风管理队伍,配齐行风建设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
06 优化医疗机构行风管理架构
坚决落实行风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行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此次工作第一承办人;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行风管理经办部门机构内的专项工作机制;
办公室承担宏观指导、统筹协调职责,负责机构内行风管理政策制定、具体工作任务安排;
院本级人事、财务、信息、质控、护理、药剂、设备、医保等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全程参与、切实履行行风管理职责。
07 构建打击“红包”、回扣长效机制
建立完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红包”、回扣主动上缴、线索反映、调查核实、处置上报等管理制度;
以多种形式开展随访,在门诊挂号结算或者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开展即时行风满意度评价。
五、优化内部管理,遏制“红包”行为
08 细化“红包”内容
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患者及其亲友的:
礼品、礼金、消费卡;
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
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以上均认定为“红包”!
09 落实纠治“红包”责任
落实纠治收受“红包”行为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违规人员严肃处罚;
建立上缴登记制度;
健全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制度;
公布收受“红包”的举报途径。
10 清除“红包”产生空间
通过网络、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充分告知医院诊疗资源分布信息:
门诊等候 预约诊疗 床位安排 特殊检查
特殊治疗 择期手术
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
网络预约 扫码预约 线下预约
11 完善“红包”防控措施
建立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
明查暗访 媒体监督 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
提升防范“红包”的硬件设施水平:
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消除“红包”高发场合监控死角。
六、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回扣乱象
12 严防各类形式回扣
严禁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
严禁参与或接受影响医疗行为公正性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或其他休闲社交活动;
不得参加以某医药产品的推荐、采购、供应或使用为交换条件的推广活动。
13 严守各项招采纪律
严格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各项内控制度;
严禁违规干预插手药品、器械采购和基建等工作;
严格按照集采政策采购所需药耗,优先采购使用集采中选产品,并对监测使用情况;
严禁违规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卫生材料。
14 严控药品耗材使用
以电子病历为基础,监控医疗重点环节:
重点岗位 重点人员 重点药品耗材
运用同学科横向比较,对医务人员药品耗材使用情况排名靠前且无正当理由的,根据性质:
约谈 调岗 核减绩效 暂停执业
15 严惩违规违法人员
完善医药代表院内拜访医务人员的管理制度:
定时定点定人(三定)
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三有)
及时驱离违规与诊疗活动无关的人员;及时上报输送回扣行为;从严处罚查实的医务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七、落实部门职责,营造良好环境
16 强化组织领导
17 发挥机制作用
18 加强宣传引领
19 开展典型带动
20 严肃处罚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