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任务
(一)目的
为做好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
作,进一步细化明确移民安置实施项目内容、工作组织形式、实施主体及各方职责等,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 679 号)、《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 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8〕24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5〕12 号)、《云南省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定本)》(云政复〔2015〕36 号批复)、《云南省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云移函〔2016〕47 号)以下简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结合维西县移民安置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任务
(一)征收范围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项目库区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涉及我县白济汛乡白济汛村白济、白济汛一、白济汛二、白济汛三、日登落、上河江桥、梧树科、下河江桥8个村民小组,碧罗村害咱村民小组,干坝子村白浪统、干坝、洛旧、庄房4个村民小组,共厂村白浪坝、老厂、糯阁、高支洛、忍根、小坝子、英夺一、英夺二8个村民小组,共恩村阿纳鲁拾、里俄、抗朵、妹几里、上洼平、下洼平、小谷田7个村民小组,共吉村黑日多上村民小组,共乐村吉岔、阮八址、下腊恩、下笼嘎4个村民小组,共元村倮吉比一、倮吉比二、托八3个村民小组,施底村岩瓷瓦、岩瓦2个村民小组,统维村白浪统、啦嘛寺、落吉古、下凉台、小维西5个村民小组,永安村巴倮下、杵打下、三家村、王打、窝怒、岩瓦6个村民小组;康普乡阿倮村阿倮上、阿倮下2个村民小组,阿尼比村迪子乐、托扒比2个村民小组,岔枝村麻栗坪村民小组,康普村大桥、黄草坝、江边、沙坝、下村一5个村民小组,念里米村阿扒村民小组,弄独村阿弄独、布呀、麻哈洛、弄独4个村民小组,齐乐村阿么米、坪子2个村民小组;攀天阁乡新华村阿喃多、阿喃多塘、菖浦底3个村民小组;叶枝镇拉波洛村拉波洛村民小组,松洛村迪满村民小组,叶枝村新塘村民小组;中路乡施根登村松坡下村民小组,咱利村比独、吉介土、鲁母底、咱利4个村民小组。共计5个乡(镇),25个村民委员会,77个村民小组。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800.0806公顷。
(二)土地现状
该项目用地涉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总面积2725.9187公顷,其中农用地1628.0253公顷(耕地562.7969公顷、园地28.0442公顷、林地852.2162公顷、其它农用地184.9680公顷),建设用地123.3534公顷,未利用地974.5400公顷。
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800.0806公顷,农用地1624.2105公顷(耕地562.7969公顷、园地28.0442公顷、林地848.4014公顷、其它农用地184.9680公顷),建设用地75.1012公顷,未利用地100.7689公顷。
涉及农村村民住宅2150户,共涉及660832.60㎡,其中:框混结构27559.45㎡、砖混结构97740.85㎡、砖(石)木结构276134.12㎡、砖土木结构134663.39㎡、土木结构74087.13㎡、木(竹)结构50647.66㎡。
涉及地上附着物有水池9439.55m3、晒坪312357.38㎡、牲畜圈4435.75m2、坟墓1579冢、零星果木417000棵。
该项目不涉及青苗。
(三)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云南澜沧江托巴水电站项目库区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四)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按《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73号)执行。涉及Ⅰ区片,其中:水田、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89.2800万元/公顷,水浇地、旱地、园地、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74.4000万元/公顷,林地补偿标准为22.320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29.7600万元/公顷。
(五)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本次征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等标准依据《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维政办发〔2018〕152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维西县大中型水电站建设被征收土地青苗和零星树木补偿标准的通知》(维政发〔2010〕53号)以及《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补充澜沧江大中型电站开发中增加核桃 板栗幼树补偿标准的批复》(维政复〔2016〕15号)执行。
(六)安置方式
该项目用地涉及农业人口7392人,需安置劳动力4162人。具体安置方式为:1.移民生产安置采用以“长效补偿”为基础,多形式、多途径安置移民的办法;2.搬迁安置方案是根据电站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等自然地质条件,结合移民搬迁安置任务及可能的安置条件,在征求移民安置意愿的基础上,经过迪庆州移民局、维西县人民政府及移民局、澜沧江公司和中南院共同研究确定采用集中安置、后靠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搬迁安置方式。
1、移民生产安置:以长效补偿为主,根据资源及移民的自身条件情况适当配置土地,长效补偿对应耕地面积为13064.25亩;白济汛集镇采取集体搬迁的方式搬迁至新村集镇新131址,康普集镇局部就地抬高复建。
2、搬迁安置方案:1.在经过对地方政府提交的搬迁安置点进行地质勘查之后,尊重移民意愿的前提下规划了2个集镇安置点和6个集中安置点,并结合分散安置方案;2.在尊重宗教信仰及信徒意愿的前提下将小维西教堂搬迁至兰永安置点;3.对涉及的输变电设施、通讯设施结合地方区域规划和集镇新址、集中安置点位置进行复建;事业单位采取复建的安置方案;4.对建设征地影响的道路结合移民安置点的情况及分散安置情况并结合线上人口对交通的需求情况等进行复(改)建,通过库周道路的复(改)建、跨江大桥等方式满足周边交通的需求。
(七)社会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08〕226号)等文件,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了《关于澜沧江托巴电站项目用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的审核意见》(云人社复〔2017〕55号),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已承诺按有关规定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可以做到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