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维西县县级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管理,切实保障好、服务好车改后县级涉改单位规定范围的公务出行,2023年12月29日,维西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维西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维政办发〔2023〕21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维西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维政办发〔2020〕142号)试行期已过,根据近年平台运行情况,结合我县实际,重新制定《维西县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运行实施细则(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平台基本情况及主要功能。介绍了6个子平台组成,负责平台30辆公务用车的维护管理、调度运行等工作。
(二)公务用车保障及使用顺序要求。各单位优先选择本单位保留车辆;各单位保留车辆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向平台申请用车;公车平台车辆不能满足用车需求时,可调派使用租赁公司的车辆。
(三)平台登录及单位保留车辆、平台、社会租赁用车申请流程。说明了通过电脑端登录及手机APP登录两种方式申请用车的具体步骤及注意事项。
(四)县公车服务平台收费标准。对使用公车服务平台车辆相关费用及责任、使用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的收费标准,按行驶公里数和租用天数收费标准以及使用公车服务平台车辆费用结算作了详细说明。
(五)说明了对平台车辆管理、停放地点,日常监督管理、节假日管理以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