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维西县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维西县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已经十三届县委第10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
维西县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的通知》(云办通(2020)15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迪办发〔2020〕29号)精神,现就维西县乡(镇)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更能适应乡(镇)工作特点及便民服务需要。
二、综合设置基层审批服务机构
(一)优化审批服务体制机制
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快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便民服务平台。加强便民服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实现数据共享。承接审批服务职责较多,有条件的乡(镇),在整合现有机构和人员的基础上,可探索设立专门的审批服务机构,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
(二)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水平
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乡村治理、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的宣传推广运用,积极开展代办代缴等便民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基层所属和拟承接的赋权事项全部纳入为民服务中心办理,公安、农、林、水等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服务窗口全部入驻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三、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理顺执法体制机制
探索整合现有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划转后,原行使机构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监督和沟通协调,做到“谁移交、谁指导”。
(二)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除党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强化乡(镇)综合执法机构能力建设,通过资源下沉,确保配备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相应的执法装备。规范执法检查、受理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等全流程公开。严格确定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惩治执法腐败现象,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四、整合基层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
(一)综合设置管理网格
将县级部门在基层设置的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医疗保障、城镇管理、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生服务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强化党建引领,将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建在网格上,选优配强支部书记或党小组组长。合理确定网格员力量,实行定人、定岗、定责。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二)整合设置指挥平台
整合现有设在乡(镇)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社区治理等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技术支撑,县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要尽可能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
五、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
(一)推进权限下沉。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省、州赋权清单,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制定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等赋予乡(镇),明确乡(镇)为权力实施主体。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二)创新编制管理。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根据基层人才需求,按编制数及时补充人员,制定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的乡(镇)。鼓励县级单位行政编制超编人员向空编乡(镇)流动。
(三)强化事权保障。投放基层的公共服务资源,应当以乡(镇)和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加强下放给乡(镇)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等方面的保障,做到权随事转、人随事转、钱随事转,使基层有人有物有权,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
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四)完善用人机制。全面落实基层工作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调动基层干部队伍积极性,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六、优化上级机关对基层的领导方式
(一)理顺基层权责关系。建立健全乡(镇)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级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探索建立乡(镇)职责准入制度,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承担的,需审核报批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严禁县级部门对基层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干预,不得要求乡(镇)对口设立机构不得要求在村(社区)设立机构和加挂牌子。
(二)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全面清理县级与乡(镇)签订的“责任状”和考核评比事项,健全对乡(镇)考评体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省级、州级和县级党委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三)支持基层改革创新。县级部门要积极支持乡(镇)结合实际在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和服务模式、综合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开展改革创新。同时,加强政策配套,及时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基层实际和发展需求的法规规章及政策,积极为基层改革提供制度支持。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统筹协调,注重与省、州、县有关加强基层建设的政策相衔接,保持政策的连贯性、一致性,与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的配套衔接。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基层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附件:维西县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任务清单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