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儿童之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保和镇开展“儿童之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附件:《保和镇开展“儿童之家”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保和镇开展“儿童之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保和镇“儿童之家”项目的管理,确保“儿童之家”项目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儿童及其家长的功能,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保和镇“儿童之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树立“以人为本”的关怀理念,为全镇儿童,特别是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促进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工作宗旨
加强对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关爱、教育、管理,从心理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生活上指导,让“儿童之家”成为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第二个家,让这些需要帮助的儿童与其他孩子一样幸福、健康、快乐的成长。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对当前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儿童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确保全镇12个行政村(社区),每一个村(社区)建有一所“儿童之家”。
(三)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度,不断规范“儿童之家”管理。
(四)建立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档案,实现全镇各村(社区)建档率达100%。
(五)定期对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监护人和家长进行沟通与培训。
(六)开展辖区内学校工作人员与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一帮一”结对帮扶活动,协助教育管理,通过大手牵小手的方式,从各方面帮助、关心他们,为“儿童之家”开展活动提供帮助与支持。
四、建设内容
(一)配置设施
1、有机构:成立“儿童之家”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各村妇联主席)负责相关工作。
2、有制度:制定“儿童之家”管理规章制度。
3、有安排: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活动、年终有总结。
4、有档案:建立完善“儿童之家”工作档案及相关台账。
5、有场所:“儿童之家”设立于各村(居)委会或校区,学校或村(居)委会负责配备一间不小于30㎡的活动室。
6、有设施:影像设备、桌椅、书柜、画册、图书报刊、玩具和文体器材。
7、有标牌:大门有一块“儿童之家”标牌。
(二)经费管理及支出类别
项目工作经费由民政局统一管理。经费支出为“儿童之家”硬件、软件采购、“儿童之家”后续活动经费两块。我镇“儿童之家”资金分配情况:保和村4781元;白鹤山社区4781元;十字街社区4781元;兰永村4781元;腊八底村4781元;永宁社区69840元。
(三)档案管理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儿童之家”的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上级下发的相关文件和“儿童之家”开展的所有工作、活动记录一并归档并上报县妇儿工委办,由县妇儿工委办统一整理逐级上报。
五、日常管理
坚持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严格有序、关爱到位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对“儿童之家”日常管理,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通过家校联系、心理咨询辅导、生活福安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等方式给予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关爱。各项目点日常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儿童之家”作息时间,按时开放。
2、解读帮扶成员每月至少与帮扶儿童开展一次谈心活动。了解他们一个月来的学习、生活、情绪、交友、身体、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小困难、小问题,与他们交流感情,培养孩子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
3、结对帮扶成员每学期对帮扶儿童进行一次家访。与临时监护人或家长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儿童的思想工作,通过关爱消除自卑感,从而增强学习自信心。
4、“儿童之家”每月坚持组织一次活动,每年组织镇卫生院免费为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做一次健康体检。
5、“儿童之家”有工作台账,有图书阅览记录,有活动方案、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