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镇属各站所: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保和镇开展彩钢瓦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保和镇开展彩钢瓦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2:保和镇开展彩钢瓦棚集中整治活动调查表
附件1:
保和镇开展彩钢瓦棚集中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城乡文明建设,提升城乡面貌,大力推进镇“五个保和”建设工作,根据县人大批准的《城市管理条例》、《维西县建筑风貌规划设计》等法规、《维西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开展彩钢瓦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维爱专项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彩钢瓦棚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近一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开展彩色彩钢瓦棚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清、净、整洁”向“精、细、秀美”提升的总体要求,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实现全镇范围内彩色彩钢瓦棚存量基本消化,增量完全遏制,日常巡查全覆盖,违规行为零容忍,长效管控机制基本建立,营造秀美、清爽、靓丽的城乡面貌。
二、整治原则
本次专项整治按照“拆改结合,先重点后一般”、“部门联动,属地负责”、“源头防控,长效管理”的原则,凡属违法搭建的彩钢瓦棚一律拆除;凡属合法建筑,不符合《维西县建筑风貌规划设计》要求,存在视觉污染、有碍观瞻的彩钢瓦棚,一律按照标准进行材质或色彩(统一为青灰色)改造,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3、 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李光明 镇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和剑元 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陶 旭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镇各挂包村(社区)领导、各村(社区)“两委”及驻村工作队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镇爱卫办工作人员、镇各站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镇爱卫办,由陶旭兼任办公室主任,镇爱卫办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处理日常事务。
四、整治时间和整治范围及责任单位
(一)整治时间
2021年6月8日至6月30日
(2) 整治范围及责任单位
1、全镇范围内农村主次干道,经营门店前后、街道连接处,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居民楼顶,农户房前屋后等各类未经批准违规违法乱搭乱建的彩色彩钢瓦棚全面拆除,将整治范围内影响公共安全、有碍市容市貌的彩色彩钢棚连同钢架全部拆除清理完毕。(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及驻村工作队、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经批准建设,但不符合彩钢瓦棚搭建标准的,按照标准进行材质或色彩(统一为青灰色)改造,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6月8日至6月12日)
根据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镇人民政府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各村(社区)随及召开动员会,对全镇开展彩色彩钢瓦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凝聚整治合力。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彩色彩钢棚清理整治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的目标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为顺利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各村(社区)要发动驻村工作队、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对辖区内违规彩色彩钢瓦棚进行拉网式调摸底,查清违建当事人姓名、所在村组(社区)、占地面积、建筑数量等内容,并建立登记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各村社区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扎实做好调査摸底工作,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排查工作进行复核,核查有瞒报漏报的情况则视为违建新增,将在“红黑榜”考核评分中实行重罚。
(二)综合整治阶段(2021年6月13日-6月20日)
1、自查自纠,督促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按照“谁搭建谁整改”原则,各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向违法建设当事人发出督促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限期整改或自行拆除。各驻村工作队、各村(社区)“两委”、村组干部要先做思想教育,动员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同时做好亲属的思想动员工作,引导其自觉拆除。
2、重点整治,依法依规拆除违法建设。各村(社区)根据整治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分片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抓好属地整治工作的落实,告知彩色彩钢瓦棚业主逾期不自行拆除且不配合整改的,依法强制拆除。确保到6月下旬全镇范围内该项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三)验收巩固阶段(2021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配合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指挥部将组织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各村(社区)集中专项整治成效检查验收,确保整治活动无死角、无盲区。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镇专项领导小组对接县住建局落实人参加专项整治活动人员,对整改范围具体的相关技术标准及执法程序进行指导。各村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辖区管理和行业主管职能,严格按照本方案,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形成的工作合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全镇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两委要向广大群众宣传乱搭乱建彩色彩钢瓦棚整治的目的,让广大民众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对改善城乡面貌、提升人居环境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宣传整治工作动态,加深人民群众对全县彩色彩钢瓦棚整治工作的理解,形成人人关心整治、支持整治、参与整治的良好局面。
(三)严格依法行政。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策法规研究,依法依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激化矛盾。对拒不配合妨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活动监督。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村(社区),将责令立即整改,保证行动执行力,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因推诿扯皮导致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镇纪委监委将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