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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汛政发〔2021〕124号
来 源
白济汛乡
公开日期
2021-06-19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济汛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9 16:30     浏览次数: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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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两委”、各站所:       

根据省、州、县关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推进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现将《白济汛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白济汛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2021年06月19日

白济汛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 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 7号)和全省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为进 一步加强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摸清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底数,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根据省、 州乡村振兴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将开展监测对象集中排查工 作,为确保集中排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 表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巩固 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新部署,集中时间、集 中人力对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是否存在潜在返贫、致贫风 险进行排查,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 发现、早干预和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

二、具体任务

(一)明确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农业户籍农村

常住人口进行集中排查,将存在潜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 户、存在潜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 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 困难户(以下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集中排查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 重的慢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 庭。监测对象识别还要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1 .监测户家庭成员识别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与户主共同生活共享生活开支的成员为准。

2.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含“农转城”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符合监测条件的,以村为单位按识别标准和程序一同确定为监测对象。

3.集中供养人员不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分散供养人员与其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整体评判是否符合监测标准,达到监测标准的整体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和帮扶。

4.要准确分类识别不同类型监测对象。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 6000 元左右,产业就业不稳定、收入持续性较弱,“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不强的脱贫户、一般农户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对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明显超过 6000 元,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过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

5.对前期纳入系统管理已消除风险的“两类监测对象”,要进一步核查研判其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是否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是否稳定消 除。对风险消除质量不高或发生新返贫、致贫风险的,要按现有监测标准和程序重新确定为监测对象。

(二)确定监测范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6000 元(2020 年全省脱贫标准的 1 .5 倍 作为 2021 年防止返贫监测底线。各村根据全县监测底线,以应纳尽纳、应扶尽扶为原则,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动态监测管理。各村严格按照监测标准(底线),充分结合教育体育、公安、消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水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林草、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站所相关工作信息,对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综合研判和识别,符合条件的严格按照“综合研判分析、实地调查、农户承诺授权、数据信息复核、村级民主评议及公示、乡审核、县级确定”的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增加的承诺授权、民主公开和风险消除三个环节,是对新认定监测对象的要求。本次集中排查前已经认定并录入系统的监测对象(不包括风险消除质量不高需要回退纳入的对象)不需要履行上述监测程序。识别时有下列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

1 .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

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并定期领取薪酬的。

3.识别前 1 年内购买价值 3 万元以上机动车、大中型机械的。

4.在城镇购买国有挂牌出让土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

的。

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监

测对象识别条件的。

8.空挂户或为套取帮扶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

口。

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

1 0.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对有以上 2—5 种情形但因家庭重大变故导致生产生活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深入调查核实、细致比对分析、综合研判开展识别,避免政策“一刀切”。

(四)帮扶成效评估和风险消除。帮扶措施全面落实后, 各行政村动态监测工作队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逐户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返贫致贫风险点排除情况、家庭收入稳定性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对风险已经稳定消除,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的,形成标注风险消除对象名单,经农户同意,按照动态监测程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 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进行跟踪监测。对农户不同意取消监测帮扶的, 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和数据信息复核,提交村级民主评议和逐级审定环节确定是否消除风险。

集中排查工作完成后,常态化监测工作以省级即将印发的《云南省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确定的标准、程序及相关业务规范执行。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6月16日—6月18日)

1 .以行政村为单元组建由乡、村、组干部、驻村工作队组成的村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队,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村民小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组。

2.以乡为单位启动集中排查工作,按要求完成对各行政村的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

(二)综合分析研判(6月20日—6月21日)

村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队根据农户从不同渠道反映的救助诉求、基层干部日常走访排查情况和部门反馈的风险预警线索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分析,确定本村重点排查、核查对象,统筹计划好实地调查工作。

(三)实地调查(6月21日—6月23日)

村级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队对重点核查对象逐户逐人进行实地调查,主要核查农户的人口、收入、住房、饮水、 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劳动力、就学等情况,重点 查清农户收入稳定性、产业持续性、就业稳定性、因病因灾 因意外等刚性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的变化 情况,摸清返贫致贫风险点。核查人员要对信息数据的真实 性、准确性负全责,并对信息数据进行认真整理,形成详备 可靠的基础档案资料。凡拟纳入监测对象的农户,要组织农 户填写纳入监测申请,签署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意 有关部门依法查询家庭财产(资产)、银行流水等信息的授 权承诺书。

(四)数据信息复核(6月23日—6月24日)

各行政村对调查结果形成数据信息核查名单, 上报乡乡村振兴办公室开展数据信息复核,乡乡村振兴办公室对各行政村上报的数据信息核查名单汇总梳理后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五)村级民主评议(6月21日—6月27日)

1.提出初步名单。根据分析研判会议,提出拟纳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拟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监测户、拟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人员初步名单。

2.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评议。由村民小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组主持召开有关村民小组党员、户主参加的公开评议会议,把名单向群众公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公开评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核实并反馈。

3.村“两委”拟定公示。召开村“两委”会就村民小组党员和户主会评议结果形成村“两委”决定,对拟纳入监测对象管理的农户逐户逐人针对性提出消除风险的具体帮扶措施建议,对拟消除返贫致贫风险的监测对象评估认定帮扶成效。 村“两委”拟定结果在相关村民小组、村委会公开场所公示 5 个工作日。若有举报,由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工作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没有举报,上报乡人民政府。

(六)乡审定(6月27日—6月28日)

乡对各行政村上报的监测对象拟定结果及程序进行核实,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审定,结合村级提出的帮扶措施建议,逐户逐人明确帮扶措施,上报县乡村振兴局确定。若乡专题会议对行政村上报的拟定结果提出异议的,应进行复核落实。

(七)县确定(6月28 日—6月29日)

县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上报的监测对象审核结果进 行审定,并及时明确帮扶主责部门,落实帮扶措施。

(八)数据录入(6月29日—6月30日)

县乡村振兴部门对确定的动态监测结果,及时组织乡(镇)、村将相关信息录入到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指 导督促乡(镇)、村两级完善必要的纸质台账资料。

(九)工作总结(6月30日前)

各村于6月30日前形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总结上报乡乡村振兴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村务必高度重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要充分运用“两不愁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有保障专项核查工作成果,认真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自上而下主动监测、自下而上主动发现,确保农村易返贫易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灰犀牛”“黑天鹅”事件。

(二)及时开展培训。各村要及时召开培训动员部署会议,让每位参与监测帮扶的人员都吃透政策、准确把握标准、熟练掌握程序,确保高质量完成业务。整个动态监测排查工作期间,县、乡、村三级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确保监测对象识别精准,结果公平、 公正。

(三)确保工作进度。各村严格按时间步骤倒排工期,倒逼进度,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村要及时汇总各类名单供乡乡村振兴办公室做好工作调度。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认真做好部门信息筛查预警、落实帮扶措施,严防松劲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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