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造林绿化在生态文明建设和增加群众收入、产业发展等方面重要作用,充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新型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铸就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地,近年来,我县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及乡村振兴林草行动,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大环境绿化水平为目标,以绿化、美化为重点,提高维西森林覆盖率和质量,把植树造林与乡村振兴的基础建设、环境改造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努力实现“村村绿”、“村村美”为构建美丽乡村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生态环境,助推“森林维西”“绿美维西”建设步伐,打造绿色生态维西,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维西县2022年城乡造林绿化及义务植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疫情防控和林草改革发展,全力抓好资源保护、培育、利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林草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绿化、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森林维西”“绿美维西”建设步伐、加大城乡造林绿化力度,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步伐,提高森林覆盖率,推进产业提质增效,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通过生态工程实现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突出实效的原则。
3、绿化、美化、优化相结合的原则。
4、乔灌花草多树种多层次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6、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结合,封造并举。
三、目标任务,项目带动,保障资金,国土绿化助推乡村振兴
上级下达任务全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45万株,退化林修复0.2万亩,低效林改造2万亩,造林补贴转乡村绿化美化试点1万亩,退化林修复0.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人工种草6万亩,毒害草治理2万亩。
全县计划城乡造林绿化植树46.0303万株,其中适龄人数(男11-60周岁,女11-55周岁)11.43万人,每人4株,约45.4325万株,在职职工及在维企业人数2989人,每人植树2株,0.5978万株,投入义务植树资金300万元。
四、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疫情防控,有序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时令,把植树造林工作与疫情防控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精气神,以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饱满的热情,采取超常规措施,组织精干力量,抢抓当前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植树造林活动,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奋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维西,县绿化委要及时调剂好苗木,保证苗木供应,就地、就近调配适地适树优质壮苗,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各类苗圃苗木进行全面检疫。要严格把好起苗、运苗、整地挖坑、栽植浇水和抚育管护等环节,切实组织好植树造林活动,确保植树造林的成活率。
(二)抢抓节令,落实地块,开展好义务植树活动
1、根据《云南省造林绿化条例》,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要完成义务植树3-5株,根据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义务植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由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绿化委负责对全县义务植树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2、义务植树区域重点是城镇面山绿化及沿江、沿河、沿沟、沿渠、沿库、沿湖宜林地,城镇周边裸露山体、采石采砂场、废弃矿山等土地的生态修复。根据各自区域的实际确定造林地块,同时要积极推进乡村绿化、校园绿化、寺院绿化、乡镇所在地街道和面山绿化,绿化委要按照指定的城镇面山造林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义务植树树种,综合考虑绿化效果、四季景观及防护功能的需要,在树种上要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引进树种为辅,合理搭配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树种,增加经济树种及灌花结合的比例,实现绿起来和富起来相结合。树种涉及竹子、雪松、柏树、月季、樱花、云杉、香樟、苹果、石楠、黄杨、海棠等,苗木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调配;各公路工段、企业、工矿自行组织,绿化委不再提供苗木。
4、县直各部、委、办、局、省属驻县各单位、在维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义务植树,时间3月11日-3月13日内,各单位统一到规划地块进行植树造林(各县直机关植树点详见机关义务植树位置图),2022年规划植树地块95亩(建设用地95亩),株行距3米×3米,种植塘60厘米×60厘米×60厘米,植树0.5978万株,树种:雪松、石楠、香樟。
5、各乡(镇)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3月11日至3月30日,由所在乡(镇)组织开展,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政府指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种植树种及种植规格:种植树种为雪松、樱花、藏柏、月季、桃子、苹果、梨等;种植塘规格为:绿化树种40厘米×40厘米×40厘米,种植密度:1米×1米,经济林果80厘米×80厘米×80厘米,种植密度3米×5米;植树时严格按“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技术要求完成种植,并浇足定根水。
(三)各司其职,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完成,乡(镇)由各乡(镇)林草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造林设计、造林技术指导、质量验收等工作,各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要配合指导人员的安排。植树工具费用、交通费、管理费由各参加单位自行承担。义务植树的整地、栽植等费用由各参加义务植树的公民以投工投劳的形式承担。
城区机关义务植树由县绿化委(林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和镇人民政府共同完成,保和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单位植树地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确定树种;县绿化委(林草局)负责划分责任区,落实各单位责任并签订责任书,建责任牌,准备苗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各自地块的后续管护,浇水、施肥、抚育,确保成活率,经年底验收不合格,确需第二年补植补造的,其相关的种苗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城乡绿化植树工作纳入年度目督考核,县绿化委组织有关部门对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情况、栽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要求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四)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宣传教育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为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造林绿化负总责,书记、乡(镇)长是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在完成县下达重点任务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的绿化重点,要根据县级绿化总体要求,落实好规划设计、任务分解、资金筹措、施工栽植、经营管护等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把责任分解明确到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各级党委政府是实施义务植树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精心统筹谋划,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切实加强对活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落实单位和部门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指导督查。加强活动建设评价考核,按月通报进展成效。各乡(镇)要在2022年3月1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绿化委员会,确保全面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整体部署、一体推进。
建立目标跟踪机制,一是各乡镇要根据县级确定的目标、重点与时限,认真制定造林绿化推进方案。二是造林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办督查室、纪检组、县绿化委根据时间节点和绿化进度,对全县进行绿化专项督导,电视、报纸、电台等多媒体进行跟踪采访和报道。为做到义务植树活动深入人心,义务植树条例家喻户晓,县绿委办根据省、州绿委办的安排,确定3月份为全县义务植树月,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新时代林草发展的新思路、新理念和造林绿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要通过大张旗鼓、深入广泛的宣传,在全县形成植树造林、人人有责的共识,增强全社会毁林可耻、造林光荣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珍爱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良好氛围,把党和政府的号召变成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的热潮。
3、各乡(镇)要将完成义务植树情况以简报形式于4月5日前报县绿化委员会(林草局),内容包括植树地点、树种及株数等。植树期间,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义务植树活动及尽责情况造林质量进行抽查,各单位,乡(镇)采取有效保障措施,严格标准,突出美化效果,提高绿化成效,确保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县绿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各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情况、栽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情况。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