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U96222D/202200374
文  号
〔2022〕13号
来 源
县林业和草原局
公开日期
2022-03-10
维西县2022年城乡造林绿化及义务植树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0 15:27     浏览次数: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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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政策的背景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将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与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大力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丰富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尽责形式,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助推“森林维西”“绿美维西”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全县计划计划城乡造林绿化植树46.0303万株,其中适龄人数(男11-60周岁,女11-55周岁)11.43万人,每人4株,约45.4325万株,在职职工及在维企业人数2989人,每人植树2株,0.5978万株,投入义务植树资金300万元。

三、主要内容

    义务植树区域重点是城镇面山绿化及沿江、沿河、沿沟、沿渠、沿库、沿湖宜林地,城镇周边裸露山体、采石采砂场、废弃矿山等土地的生态修复。根据各自区域的实际确定造林地块,同时要积极推进乡村绿化、校园绿化、寺院绿化、乡镇所在地街道和面山绿化,绿化委要按照指定的城镇面山造林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四、保障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为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造林绿化负总责,书记、乡(镇)长是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在完成县下达重点任务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的绿化重点,要根据县级绿化总体要求,落实好规划设计、任务分解、资金筹措、施工栽植、经营管护等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把责任分解明确到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五、名词解释

    适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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