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为全面加大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和复检力度,切实加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检疫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松木及其制品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检疫违法违规案件,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源头,切实保护我镇森林资源,进一步规范检疫秩序,有效阻止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以及林业鼠(兔)害、有害植物的传播危害,全力维护国家的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我镇决定于2022年3月-11月在全具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林长制作用,依法开展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为建设维西生态文明排头兵提供有力保障。
二、行动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排查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疫木及其制品和谐运林木种苗行为,查清疫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来源,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林业植物检疫对象监管长效机制,推进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的常态化、制度化,营造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宣传、动员部署
我镇要做好《植物检疫条例》以及国家林草局新订的《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等宣传普及、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工作。
(2) 全面排查辖区内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情
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全面排查辖区内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使用情况。排查涉木企业(木材市场)和个人是否存在违法收购、调运、加工、经营和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排查重点建设工地(能源、交通运输、通信、水力等部内)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松木及其制品、松木包装材料、松木电缆盘的行为;排查物流领域是否存在违规运输、使用松木及其制品行为等。排查中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情况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深入排查本辖区外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情况,重点排查运输、加工、经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电力、通讯、建筑等部内(系统)的工程施工单位;排查外调林木种苗是否存在未办理《植物检疫证书》的行为。镇国有林场要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的来源,登记数量、原产地、生产地、生产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上报县级林业和草原局主管部门,在排查过程中,发现松材线虫病和红火蚁疫区调入的,或者有松材线虫病疑似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要及时进行取样鉴定;发现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要依据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立案查处。对发现的带疫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要在取证、查处后及时销毁。
(四)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来源情况
1、追踪调查。对排查发现的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要及时开展追踪调查,逐一查清来源。有发现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和林木种苗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移送县林业和草原局。
2、整改落实。对于疫木监管不严,造成疫木流失的,要深入开展整改工作,查找在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五)构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长效机制
我镇要通过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检疫执法紧密结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定期开展检疫执法行动。要理顺和完善检疫执法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移送等程序,确保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查处。要拓宽违法违规线索的获取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途径,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多渠道获取违法违规线索。要推进检疫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有效阻截松材线虫病和红火蚁传播危害。
四、组织领导
成立保和镇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本次专项行动工作。
组 长:: 周文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副组长:李晓兵 保和镇国有林场场长
刘国青 保和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和学成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赵连璧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和咏梅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和玉香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和文富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余志忠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和 明 保和镇国有林场工作人员
李素琴 保和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叶建萍 保和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和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办公室,由刘国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五、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暑、集中行动、总结整改3个阶段开展,2022年10月25日前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我镇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及专项行动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3月31日一5月1日)。我镇要按照工作要点,对本辖区内的检查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相关证据,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摸底调查情况表于2022年5月1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行动阶段(5月2日一11月2日)。我镇按照实施方案开展执法检查行动,对违法植物检疫行为的案件集中查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对久拖不办的案件要加大督办力度,及时结案。
(四)总结整改阶段(11月3日-11月20日)。我镇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行动的经验和做法,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深入开展整改工作;研究构建林业植物检疫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我镇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案件查处情况表等情况于2022年11月1日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镇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及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要科学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做到排查全覆盖,行动规范有序。要加强督导,确保工作质量。
(二)严格检疫执法。要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震慑力,对查获的重大案件要一抓到底,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坚决杜绝违规不究违法不查、以罚代刑、有案不移等现象。要加强检疫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检疫执法水平,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要不定期的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中查办的案件,强化以案说法的作用,提高涉木企业和个人的遵规守法意识。
(四)及时沟通,按时报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我镇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汇总行动进展情况并且及时报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我镇行动方案于3月30日前报送,摸底调查情况(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经营使用情况摸底调查统计表、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登记表、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情况登记汇总表、企业(个人)检查对象登记造册表)于5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总结和案件查处情况(书面及电子文档)于11月1日前报送。
保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保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