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属各中心、办公室: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保和镇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及使用“三非”人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和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
保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印
保和镇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及使用“三非”人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根据《维西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使用“三非”人员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维农工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及违法使用“三非”人员专项行动。为保证专项行动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1、 组织领导
为确保行动有效开展,特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和剑元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王飞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晓丹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钱 龙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组 员:华桂芳 保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唐云川 保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思宏 保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杨冬莲 保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李志合 十字街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吴 超 十字街社区民警
蒙 娜 十字街社区社保员
李 讯 十字街社区信息员
王 敏 白鹤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 周 白鹤山社区民警
马 箐 白鹤山社区副主任
李如才 白鹤山社区副主任
李琴红 白鹤山社区社保员
和赵清 南路社区党总支书记兼主任
和金福 南路社区民警
赵雪黎 南路社区社保员
芶 松 永宁社区党委书记
和建平 永宁社区民警
关丽梅 永宁社区社保员
雀天珍 永宁社区信息员
雀天龙 永宁社区信息员
陆永勤 永宁社区信息员
余松英 兰永村党总支书记
胡艳菊 兰永村副主任
冷学英 兰永村信息员
李丽花 兰永村信息员
和星园 罗马村党总支书记
和世新 罗马村主任
余会强 罗马村副主任
蜂爱仙 罗马村信息员
何俊杰 腊八底村党总支书记
余春发 腊八底村副主任
余莲珍 腊八底信息员
蜂成龙 腊八底信息员
杨建辉 拉河柱村党总支书记
李勇强 拉河柱村副主任
蜂春花 拉河柱村信息员
蜂晓英 拉河柱村信息员
蜂应香 拉河柱村信息员
李 燕 高泉村党总支书记
蜂爱华 高泉村副主任
和琼英 高泉村信息员
余美花 高泉村信息员
和姜玲 拉日村党总支书记
浩学辉 拉日村主任
熊海生 拉日村副主任
李雪艳 拉日村副主任
杨秀玲 保和村党总支书记
周 鑫 保和村副主任
魏 琼 保和村信息员
何志远 保和村信息员
周 曦 永春村党总支书记
周素娜 永春村监委会主任
钱永花 永春村信息员
周玉花 永春村信息员
刘建英 永春村信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由李晓丹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华桂芳、唐云川、杨冬莲、王思宏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华桂芳负责处理专项行动日常事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分为十二个专项行动小组,如工作人员职务变动,由相应职务工作人员递补,不在另行发文。
二、专项行动检查内容
各村(社区)重点对辖区内的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小餐馆、超市、砖厂、矿山、加工制造业、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劳动密集场所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造册登记,从五个方面开展清理检查工作:一是有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二是有无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三是有无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情况;四是有无非法使用智障人员的情况;五是有无使用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情况;六是有无使用“三非”人员的情况(即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
三、专项行动实施步骤
(一)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及在建工程项目自行摸查走访,走访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至5月16日。保和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制定方案、成立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迅速动员部署,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检查工作并记录情况(包括检查单位数、涉及劳动者人数,查处非法使用童工人数、非法介绍童工就业人数、非法使用“三非”人员人数等基本数据),并在检查过程中广泛宣传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三非”人员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二)要求十二个专项行动小组于5月17日前将排查内容汇总整理,形成打击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及违法使用“三非”人员专项行动情况及《保和镇劳动保障监察检查记录表》,并由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签字确认上报至华桂芳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开展好专项行动。
(二)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结合专项行动,通过网络、微信等媒介,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在全镇上下营造打击非法用工、违法使用童工及违法使用“三非”人员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辖区内的小餐馆、超市、砖厂、矿山、加工制造业、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劳动密集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要重点做好对大量招用农民工的单位、城乡结合部用人单位、偏僻地区农民工工作和生活场地的检查。要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力度,对使用童工和强迫劳动等非法用工行为实行“零容忍”、“零姑息”。一经发现,依法移交,严肃查处。发现强迫劳动的,立即通报当地公安机关:要特别注意违法犯罪线索和违法犯罪人员,一经发现,移送公安机关查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四)以人为本,妥善处置。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员,要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做好工资兑现和经济补偿等工作。对经查实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虐待伤害等违法犯罪分子,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