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0152888284/202200362
文  号
汛政发[2022]106号
来 源
白济汛乡
公开日期
2022-05-17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济汛乡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4:06     浏览次数: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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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两委”、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2022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2〕1 号)文件要求,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长久不变政策的落实和承包延期平稳过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结合白济汛乡实际,探索依法稳妥开展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政策法规,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一主线,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坚持承包关系长久稳定,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制度基础。

二、总体要求

 (一)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依法维护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 30 年。

(二)坚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集体协商一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三)坚持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前后衔接、平稳过渡,稳妥推进,继续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取得广大农民群众支持和拥护。

(四)坚持依法有序推进。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当地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鼓励进行符合实际的实践探索和制度创新。

三、试点工作范围及工作目标

(一)二轮延包期限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52 年 12 月31日止。2023 年 5 月底完成全乡涉及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包 30 年试点工作。

(二)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换发证书;2023 年 2 月 30日前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检查验收工作。根据验收情况及时开展“延包回头看”工作并及时形成总结报告报县农村土地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 4 月开始做好迎接上级验收准备工作;2023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档案归档移交工作。

四、试点工作内容

(一)探索农村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登记颁证工作机制。制定白济汛乡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变更登记办法,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因承包期限到期或承包农户户籍、承包地块、面积等国家征收、分户、合户、互换、转让、成员灭失、移民安置、集中供养五保户、发包方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白济汛乡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试点变更登记办法完成变更登记,公示无异议后重新签订延包合同,并颁发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承包经营权证。

(二)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机制。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地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农户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对于因进城落户、有稳定的非农收入、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以及因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义务、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根据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分类采取集体经济组织补偿、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障等措施对退出承包地农户进行补偿、安置和提供社会保障。对由于失去劳动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承包义务自愿退出承包地的农户,采取社会保障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对农户自愿有偿退出的承包地,纳入村集体管理,可以采取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给其他经营主体或个人用于发展产业。

(三)制定农村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制定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遗失补发、注销登记颁证制度,及时补发、注销农户承包经营权证;为满足承包农户方便耕种、管理的需要,制定部分转让土地、互换土地变更登记管理制度,及时对农户部分转让土地、互换土地进行变更登记,根据农户申请,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制定国家征占、公益事业占地变更登记制度,及时对因国家征占、公益事业占地造成农村承包地变更的,给予办理承包地变更登记颁证;制定农户分户、并户、户主变更登记管理制度,对于农户因分户、并户、户主变更等原因造成户籍信息重大变化的,由农户申请给予变更登记,重新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解决矛盾、争议纠纷。查缺补漏切实化解矛盾纠纷,解决遗留问题,对合同未签、错签、存在争议的地块逐一梳理解决,争议纠纷未得到解决,暂缓确权延包,确保农民在土地延包时应确尽确。

五、实施方法步骤

(一)成立机构(2022 年 5  20 日前)。乡、村、组相应成立组织机构,构筑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组织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延包工作稳步开展。严格按照工作实施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制定方案(2022 年 5  22 日前)。乡、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结合实际,在深入调研、座谈、走访、核查的基础上,掌握了解土地确权、承包地变动、承包户变化等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结合村情组情,制定具体延包方案,延包方案应“三下三上”进行多轮征求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方案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三)宣传发动(2022 年 5 月 30 日前)。乡、村、组要召开部署动员会议,组织宣传发动,部署开展工作。采取编制延包工作政策问答手册、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公示栏、手机短信等手段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我农村土地延包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动员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工作热情,为开展我农村土地延包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四)人员培训(2022 年 6 月 10 日前)。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培训好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业务人员,培训内容重点是农村土地延包工作相关法规政策、规程和业务。

(五)摸底调查(2022 年 7 月 30 日前)。一是农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 30 年和变更登记申请书,发包方同意后双方签字盖章,并报村委会、乡审核把关。二是以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全面清查整理二轮土地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档案资料,对发包方、承包方、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和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土地种类、土地变动情况和经营方式等方面情况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三是调查表所填写家庭户籍信息必须结合户口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身份认定、身份证信息进行整理确认。四是要做好土地承包纠纷排查和化解,充分发挥乡、村调解机构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化解土地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变更、解除,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等工作,完善土地延包关系。五是确认发包方资格,此次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再延包 30 年发包方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即 XX 村 XXX 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六是形成调查表,调查表一户一表,调查表形成后逐级上报审核,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变更地块测绘和现场指界(2022 年 9 月 20 日前)。为了保证延包工作的精准性,以 2018 年土地确权数据最终成果相关表册为底数,对承包地块发生变化的,根据变更登记办法进行测绘变更。对 2018 年土地确权时由于矛盾纠纷等暂缓确权的耕地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进行民主讨论决策表决同意后进行测绘延包。变更后,承包户或其委托人及承包地四邻指界人在地籍草图上签字确认,由专业测绘单位完成地籍草图制作。

(七)公示确认和成果审核(2022 年 10 月 20 日前)。在前期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以 2018 年土地确权数据最终成果相关表册为底数,逐户核对承包地块、面积、人员、四至等信息,由专业测绘单位根据地籍草图、调查表形成查信息公示表,由组级延包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组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进行民主讨论决策表决同意后,报经村、乡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农户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如有修正,应重新进行指界签字确认,并对结果再次公示,直至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需保留影像和图片资料。公示确认结束后村级延包工作领导小组以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单位、将农户承包地地籍图(包括图件、表格、数据、文字报告)等延包资料进行汇总,并上报乡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建立登记簿(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延包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各村、组上报的登记资料,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形成乡登记材料并上报县延包工作领导小组。登记簿应当同时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要适时进行资料备份。

(九)签订承包合同(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我农村二轮承包到期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组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成员(以户为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的起止日期从 2023年 1 月 1 日至 2052 年 12 月 31 日。

(十)换发证书(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进行完善,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换发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样式及要求,由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统一颁发。

(十一)延包工作资料归档(2023 年 2 月 30 日前)。开展档案归档,延包信息数据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乡、村要在县档案局的指导下抓好延包过程资料的痕迹管理,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十二)总结验收(2023 年 4 月 30 日)。乡延包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延包工作村、组进行验收前的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做好各类文件、记录、图表、合同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总结改革工作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形成比较完善的有效成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延包工作结束后,乡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村组延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形成验收总结和验收申请报告报县农村土地延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接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为确保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 30 年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白济汛乡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白济汛乡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包 30 年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白济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王从立副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金芳、余尚华、张矗、白倩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强化制度保障。一是建立通报制度。每月底向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二是加强工作督导。定期组织领导小组调度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开展。同时,将农村土地延包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督促办理事项。

(三)落实工作经费。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试点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为了确保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包 30 年工作,县级财政将给予专项资金保障提高群众对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工作的满意度。

(四)确保社会稳定。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的基本精神,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妥善解决。对信访等不稳定的问题按照属地化解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及早排查问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白济汛乡人民政府

2022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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