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X92371D/202200418
文  号
维卫健便签〔2022〕75号
来 源
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日期
2022-09-27
关于印发维西县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15:19     浏览次数: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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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受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刑事案件时有频发,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也影响到社会稳定,根据迪庆州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维西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实践“行医为民”思想,切实把预防命案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医疗机构救死扶伤职责,确保刑事案件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命案和“刑转命”案件的发生。

三、成立维西县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周云芳   维西县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键伟   维西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熊韶伍   维西县卫健局基层卫生健康股股长

           和维丽   维西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股长

            何江波   维西县人民医院院长

           王志清   维西县人民医院常务副院长

            李益华   维西县中藏医院院长

            蜂志军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李欣骏   保和镇卫生院院长

            李红盛   永春乡卫生院代理院长

            马志军   攀天阁乡卫生院院长

            云绍花   塔城中心卫生院院长

            游良磊   巴迪乡卫生院院长

            张  严  叶枝中心卫生院代理院长

            蜂亚红   康普乡卫生院院长

            赵卫平   白济汛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景弼   中路乡卫生院院长

            李  靖   维登乡卫生院院长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确定紧急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处理和解决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医疗救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负责联系处理日常工作。

四、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定点救治医院

确定维西县人民医院为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定点救治医院。

五、工作内容

(一)建立联动机制。建立以110报警服务台为平台,与120急救中心联动的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联动机制;以保障刑事案件发生后受伤人员能得到有效的救治,挽救其生命,最大限度减少命案和“刑转命”案件死亡率。

(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承担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任务。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全力抢救受伤人员,努力确保受伤人员生命安全。对公安民警或群众送往医院的刑事案件受伤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要集中力量和设施,以“先救治、后缴费、后办手续”的原则先挽救伤者生命,再办理其它手续,赢得救治时间。不得因无法及时交纳医疗费用和办理相关手续等原因拖延伤者抢救时机,不得因推诿拖延抢救时间造成患者死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诊疗规范建立详实的伤者救治档案。

(三)积极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在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依法处理各种侵害定点医疗机构利益及扰乱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案件,积极协助化解医患矛盾,协助医院查找恶意逃避医疗费的被救治人,避免恶意拖欠医疗费用的情况发生。

(四)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绿色通道”工作流程,保障绿色通道正常运行;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制定本单位的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方案,并上报到维西县刑事案件受伤人员紧急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健局医政股)。

(五)及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请于每月21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推进情况,每年12月27日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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