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做好我县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经2022年9月19日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将《维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照清单实施许可
《维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公布后,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机关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各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合理优化调整,依法依规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通过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措施,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二、做好清单管理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和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编制和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要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规定,及时动态调整清单,加强有关清单衔接,完善事项实施规范,统一规范事项管理,清理整治变相许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加强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全面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附件:维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