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yyy索引号
MB0Q534219/202200086
文  号
维办发【2022】35
来 源
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2-11-28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维西县推进乡村建设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8 16:00     浏览次数:2552    
字体:[ ]
打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 办局,各人民团体,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维西县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委、县 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 好贯彻落实。 


            中共维西县委办公室 维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2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 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办发〔2022〕39号文件精神,为稳妥推进我县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坚持为民而建,强化规划引领,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把我县广大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幸福家园。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坚持县域规划建设一盘棋,按照城郊融合、集聚提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等类型,因地制宜,加快完成县域村庄布局分类。加快全县“三区三线”划定,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空间和基层设施、公共资源布局,因地制宜界定乡村建设规划范围,严格保护农业生产空间和乡村生态空间,牢牢守住33.45万亩耕地红线。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积极有效推进“多规合一”适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立足现有村庄基础,按照可用、管用、实用的原则,加快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尽可能保持村庄原有形态,保留乡村特色风貌和田园风光,不搞大拆大建。发挥村庄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村民发挥主体作用、专业人员开展技术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全面推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确保各项建设依规有序开展。到2023年,完成全县10个乡(镇)所辖79个行政村(社区)的规划编制。坚持因地制宜,把乡村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农业和旅游业发展规划、文化特色产业相衔接,发挥村庄规划的调控作用,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做到开发与保护结合,凸现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二)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强化农村公路与干线公路、县城道路以及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和村内主干道建设,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畅能力。按照美丽农村路“实、安、绿、美”的创建标准,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村为重点开展达标建设,全面实施路长制,加强农村道路桥梁、临水临崖和切坡填方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管养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进乡村客运公交化,创建一批农村客运文明示范线路。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强化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推进林区牧区防火隔离带、应急道路建设。到2025年实现村村通油(水泥)路、组组通公路为目标,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基本形成布局合理、通行顺畅的乡村交通网络。(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

(三)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根据我县气象条件、地理环境、地质构造、水土资源等情况编制农村防灾减灾救灾长远规划,加强灾害风险评估、预警、监测、防范和处置,有计划地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程建设、防灾避险应急演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实现防灾减灾救灾投入的整体均衡和各种灾害治理投入的全覆盖。加强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充分发挥骨干水利工程防灾减灾作用,提升全县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科学整合农村防灾减灾救灾管理资源,健全完善气象、地震、国土、供电、供水、交通和信息等部门的灾害风险预测预警、抗灾救灾管理等共享系统,提高应对灾害的综合效益。加强水源保护和水库稳定水源工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配套完善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水质检测监测体系。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同步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完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让全县人民吃上安全卫生自来水。到2025年,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全覆盖,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左右。(牵头单位:县水务局牵头;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提高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积极探索“新能源+”试验示范,大力推广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与农村居民点相适宜的大中型沼气工程,培育沼气使用服务体系。稳步推进柴改电、柴改气,实现有条件的地区“燃气入村”,建设生态家园。到2025年,清洁能源入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乡村服务网点辐射90%以上的乡镇。(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五)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推进鲜活农产品低温处理和产后减损。依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地冷藏保鲜,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面向农产品优势产区、重要集散地和主要销区,加强与县外各地区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间的功能对接和业务联通,打造高效衔接农产品产销的冷链物流通道网络。完善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健全以县城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村快递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商贸中心,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级有连锁商超和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连锁便利店并通快递。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模式,提高农村物流配送效率。(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维西县开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维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六)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建立完善数字乡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互联网与县城同步规划,支持农村及偏远地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支持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管理服务,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推进乡村网络文化阵地建设和乡村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外事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气象局)

(七)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快提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式”便民服务,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完善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支持党务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服务就近或线上办理。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加强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加快推进完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消防安全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医疗保障局、县邮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

(八)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大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及保障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在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上,2023年底前完成其他农房安全隐患整治任务。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农房建设要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完善农村房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健全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建房管理秩序,严格规划管控,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完善农房使用功能,解决“该不该建”、“在哪里建”、“怎么建”等问题,使农村民居既保持乡村传统风貌,又满足质量安全、抗震设防、生态保护等要求和农业生产需要,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新建农房要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段,不随意切坡填方弃渣,不挖山填湖、不破坏水系、不砍老树,形成自然、紧凑、有序的农房群落。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提升防火防震防垮塌能力。保护民族村寨、特色民居、文物古迹、农业遗迹、民俗风貌。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后的维修管护机制、动态监测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建立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成果。加强农房设计管理和技术服务,加强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消除农房建设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

(九)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按照《云南省农村卫生厕所改建技术指南(试行)》、《云南省卫生旱厕改建技术指南(试行)》,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逐步引导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入室,合理规划布局公共厕所,稳步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到2025年,全县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85%以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统筹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乡(镇)镇区、中心村、人口集聚区、旅游风景区等地区生活污水,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30%、8%。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加强入户道路建设,构建通村入户的基础网络,稳步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出行不安全等问题。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持续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深入开展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农民开展庭院和村庄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省级绿美乡镇3个、绿美村庄3个,州级绿美村庄210个。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项目,助力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县乡村统筹,逐步实现县域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提高农村居民享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科学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提高农村办学条件和教学水平。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发展涉农职业教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新建改扩建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农村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推进乡村地区继续教育发展。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控辍保学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实现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规划并办好必要的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和村级幼儿园,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完善农村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大力发展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乡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保障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提升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100%,不断提高合作救助水平,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有基本保障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群众就医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支持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加强乡(镇)卫生院发热门诊或诊室等设施条件建设,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合理收入,完善培养使用、养老保障等政策。完善养老助残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建立养老助残机构,建设养老助残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设施,培育区域性养老助残服务中心。发展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支持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开展农村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推进乡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开展县乡村公共服务一体化示范建设。到2025年,实现卫生室、农家书屋、文体广场、应急广播、老年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警务室等全覆盖、全达标。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

(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职责,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落实村党组织全面领导、村级事务统一管理、村干部分工负责的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推动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干事创业。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做到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规范村级事务运行,加强村干部监督管理。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和乡(镇)、村党组织引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防范黑恶势力、家族宗教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平安稳定,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联动联调联处常态化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做到精准化、精细化,推动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二)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融入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等公共文化设施。深入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治理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典型做法。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庭家教家风作用,推进农村婚俗改革试点和殡葬习俗改革,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治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培育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等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形成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的良好风气。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委农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联)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十三)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督促各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衔接,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强化政策的衔接协调,指导各地区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十四)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原则,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项目论证,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切实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安排乡村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须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各乡(镇)、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负面清单”,防止形象工程。建立健全入库项目审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十五)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按规定施行简易审批。具有审批权限的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优化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实效,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进实施。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对于重大乡村建设项目,严格规范招投标项目范围和实施程序,不得在法律法规外,针对投资规模、工程造价、招标文件编制等设立其他审批审核程序。严格规范乡村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十六)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采取座谈调研、入户调查、组织农民议事等方式听取村民诉求,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晰乡村建设项目产权,以乡(镇)为单位组织编制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和相关行业整改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抓点带面推进乡村建设全面展开。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统筹各方资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坚持以一点带多点、多点带全面,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省、州、县、乡(镇)四级各具特色、竞相迸发的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样板。积极争取国家“百县千乡万村”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衔接推进我县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高质量建设1个省级田园综合体和一批州级田园综合体。(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十九)加强投入保障。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县财政继续通过现有渠道积极支持乡村建设。加大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部分可按规定统筹安排乡村建设。在防控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允许乡(镇)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推进乡村建设。在保障现有各项投入连续性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级和州县级乡村建设资金和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县人民政府统筹相关涉农资金用于乡村建设,将美丽乡村建设所需资金纳入《维西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给予重点支持。(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创新金融服务。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创新乡村建设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金融支持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促进增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探索银行、保险、担保、基金、企业合作模式,拓宽乡村建设融资渠道。引导机构法人、业务在县域的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把工作重心放在乡村振兴上。开展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量身定制乡村建设金融产品,稳妥拓宽农业农村抵质押物范围。加强涉农金融创新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中国人民银行维西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维西县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维西县支行、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乡村建设纳入上海、省内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大力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乡村建设。向社会资本公开推介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重点项目,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乡村建设。对经营性建设项目,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切实发挥运营企业作用。(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工商联)

(二十二)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重点工程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经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前提下,可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重点保障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探索针对乡村建设的混合用地模式,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乡村建设。按照“实报实销”要求,保障农村宅基地合理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二十三)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加快培育乡村建设所需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实施乡村本土建设人才培育工程,加强乡村工匠培训和管理,培育一批乡村规划、公路管养人员、水利员、改厕技术指导员、农村住房建设辅导员等专业人员。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按照云南省部署,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技术导则,严格执行乡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强化统筹协调。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纳入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季度调度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定期研究解决推进乡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责任,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结合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统筹开展乡村建设示范县、示范乡(镇)、精品示范村、美丽村庄的创建。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党政一把手工程,实行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级成立乡村建设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农办主任为副组长,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县级相关单位,协同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围绕重点任务,成立行动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专班组长,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重点任务推进落实。乡(镇)成立领导协调小组,组建工作机构,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责任单位按照细化、量化、具体化、项目化的要求,制定五年推进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工作台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组织实施。(牵头单位:县委农办;责任单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二十五)实行清单管理。根据分步建设的原则,按照“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多点成线、多线成面”的工作思路,从自身实际出发,立足已有的工作基础,以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整治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治理能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等为主攻方向,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明确建设内容、建设任务、建设区域的优先序,梯次有序推进,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要求,科学制定任务清单,建立乡村建设台账。综合考虑乡村建设进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下一年度任务清单。(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十六)加强评估考核。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采取第三方评估、交叉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确保乡村建设项目质量和实际效果。实施乡村建设评价,查找和解决乡村建设中的短板和问题。(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乡村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总结推广乡村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部门要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建设题材文艺作品,搞好宣传发动,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辟专栏、组织专访等形式推出一批典型,推广成功经验,使美丽乡村建设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切实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群众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增强乡村建设的社会认知度。(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主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7-8626078 地址: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保和镇雪龙西路行政中心六楼b区
Copyright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IE9以上浏览器访问达到最佳效果 本站已支持IPV6/IPv4访问
站内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87-822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