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积极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县森林生态资源安全,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林长为抓手,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营造浓厚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有效推动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土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连续三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教育行动,提高全县人民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增强群众规范火、安全用火、文明用火意识,宣传教育到村到组到户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漏洞不留死角,使群众森林防灭火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护林员森林防灭火知识知晓率达到98%以上,努力达到“三个确保”:确保我县不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
三、时间安排
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每月开展1次专业扑火队业务培训,每年3月份和9月份开展防火演练。(业务培训时间3至5天,培训内容: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知识、扑火机具使用维护、扑火安全常识等);每年10月乡镇开展半专业扑火队培训1次(共10期,培训时间2天,培训内容:护林员工作职责、防火机具使用维护、森林防灭火基础知识、扑火安全常识等)。组织召开由分管防火工作的副乡(镇长,林草中心主任、县国有林场各分场场长,乡级半专业扑火队队长、副队长,县级专业扑火队队长、副队长参加防灭火指挥员防火宣传培训训会议1至2次,提高全县扑火指挥员扑火技能。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护林员开展防火宣传培训会议2次以上各乡(镇)林草中心(国有林场分场)组织召开护林员宣传培训会议12场次以上,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小组组长、副组长、党、护林员参加的防灭火宣传会议不低于12场次,村民小组组织召开防火宣传群众大会不低于5次。(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全面营造全社会“关注防火、参与防火、支持防火”的良好氛围,使防火宣传深入人心,不留死角。
1.抓好重点时段集中宣传。春耕备耕(1月至3月)等农事火高峰季节,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农事用火审批、监烧、报备制度”,严肃制止、处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坚决刹住野外违规、随意用火行为,加大野外违规用火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逐步形成“安全用火文明用火意识”,逐步实现“不敢烧、不能烧”到“不想烧”的转变。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森林防火关键节点,县、乡、村各级林长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巡林重点工作,加强防火宣传教育、加大火险隐患排整治、加大护林员巡山护林力度;对“城镇面山、自然保护区、滇金丝猴国家公园、达摩祖师洞、叶枝同乐旅游景区、康普寿国寺”等重点部位、敏感地区,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十不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引导教育当地群众及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章用火。每年到周边村组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联防会议2次以上,不定期开展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特别是在防火关键节点,加大巡护密度,严防死守,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不出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实“五大”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集宣传活动。按照省、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部署,确定每年2月为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要采取多种手段、多种形式、多种渠道,高密度、全方位开展森林草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以普及防扑火知识和应急避险常识为主要容,以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为重点,做到电视里有影像、报纸上有文章、广播中有声音、网络上有文字、手机里有短信、林区内有标牌,努力构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二是多层次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常规宣传活动。森林草原防火期,各乡镇要利用广播、张贴标语、悬挂布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乡镇、村委会开设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宣传;在林区防火卡点、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等,做到“时时讲宣传,处处是宣传”,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各乡镇利用“赶街天”人员集中场所,通过播放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及安全文明用火观念。不定期组织人到村组,入户开展防灭火知识知晓率调查,面对面宣传有关森林防灭火知识,提高群众防火知识知晓率。不定期组织人员到村组对护林员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十不准”知晓情况调查,督促护林员掌握“森林防火十不准”等有关防火基本宣传内容,提高护林员业务知识,提高入户宣传质量和效果。三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校,开设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程并在重点森林防火时段,开展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发送《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森林防火宣传材料,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引导教育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绿色出游,自觉遵守林区野外用火规定,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四是开展“进村入户”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十不准”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贯穿于“林长”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副科以上领导包村、其他干部职工和村两委成员包组、村民小组(民管委)成员、党员、护林员包户到人,林草经营者、林权所有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包保责任体系,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全面普及预防森林火灾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五是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典型案例宣传活动及时报道各乡(镇)打击查处野外违法用火情况,公布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做到查处1起、曝光起,处理1个,震慑一方效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明确职能职责,凝聚工作合力
1.负责组织有关媒体开展森林防灭火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县委宣传部负责)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传。认真总结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森林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大力做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
责指导督促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承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工作。(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
3.做好学校的“五个一”宣传教育工作。(县教育体育局负责)
4.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好群众焚烧秸秆相关事宜(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强化警示教育,及时曝光违法用火处案例。开展高密度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条例,把安全用火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普及森林防火安全常识,提高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切实打牢森林防灭火的社会群众基础。(县融媒体中心责)
6.结合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广泛宣传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火灾案件查处、责任者追究、肇事者处理等情况。(县森林警察大队负责)
7.开展森林防火法制宣传、教育。(县司法局负责)
五、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林业和草原副县长为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森防指成员单位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宣传教育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防火办,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对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森林防火宣传计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及时改进宣传方式方法,提升宣传效果,务求取得实效。同时,加强对基层护林人员的业务培训,使每个护林员都能熟练掌握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和森林防火政策法规,提高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针对性。
(二)及时总结反馈,提升宣传效果。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检查组深入乡、村、组、户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乡村如期完成宣传任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森林防火草原目标考核。要及时总结,交流推广经验各乡(镇)要及时做好森林防火动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并按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统计报表上报至县防火办。森林防火期内,各乡(镇)森林防火信息宣传报道每月不少于2篇,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统计月报表每月22日前报送;重点时段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统计表按县防火办通知及时上报。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