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2883427/202100035
文  号
来 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03
【维西县文件】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梳理编制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09:31     浏览次数:3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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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基层政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迪政办发〔2020〕58号)相关工作要求,需在2020年10月底前规范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内容及范围

     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县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规范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目录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并将公开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动态管理、及时更新,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

     二、编制工作要求

    (一)“县级”目录编制要求:涉及26个领域的相关县直部门要严格落实对应领域发布的标准指引要求,对照标准指引编制完成自己部门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乡级”目录编写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照26个领域标准指引要求,编制完成乡级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有的领域编写、没有的领域就不编写。

     标准目录中的内容一定要根据本县、本乡的实际编写,实事求是,工作实际中有公开事项的不能遗漏,工作实际中没有公开事项的不列入标准目录。

    二、有关工作安排  

(一)搭建工作交流渠道,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QQ群:713739842,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1名工作负责同志加入工作群。

(二)完善数据共享,县政府办信息科将通过QQ群向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推送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清单模板等数据。县直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对接上级部门,积极落实好此项工作。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各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办统筹安排,梳理编制乡级或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0月20日前编制完成后,报县政府办公室(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报3272507226@qq.com)。

(四)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26078、8626079。

 

     附件:1. 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责任清单。

        2. 维西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指导建议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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