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按照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2020〕37号)文件有关安排部署,现就我县开展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检自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检自查对象
维西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见附件1)。
二、自检自查内容
《2020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明确的内容(见附件2)。
三、自检自查方式及结果运用
县直有关部门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内容开展自检自查,准备有关台账资料,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在自检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网站管理账号的自行进行整改,没有网站管理账号的联系政府办信息科进行整改,自检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与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成绩挂钩。
四、有关要求
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自检自查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迅速开展自检自查和台账资料准备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应对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并按照绩效要求逐项打出自评分。自评中,对不涉及的考核内容应进行说明,对通过网络公开的有关项目应举例,并提供有关网址链接(不需要截图)。台账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所注明情况提供。自检自查报告及自检自查量化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1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邮箱:2503805164@qq.com ,联系人:蜂娣兰,联系方式:8626079)
附件:1.列入考核的县直部门、各乡镇名单
2.2020年度政务公开指标考评细则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