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全县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3日至15日,收假时间为2月28日。为确保学生放收假期间交通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我县中小学2020至2021学年寒假放收假期间学生安全出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相关单位、各中小学校务必对学生出行安全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学生出行安全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深刻吸取全州、全县发生的特大交通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学生出行安全保障工作,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二、强化管理,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落实交通安全“一岗双责”和部门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县公安交警大队、学校等要逐级落实学生出行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出行各项制度,确保“职责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放收假期间相关工作。
县公安局职责:负责安排部署各乡(镇)派出所积极配合当地学校做好2020-2021年度学生寒假放假、收假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巡视工作,确保乡(镇)学校学生出行安全。
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负责制定学生安全出行工作方案,对县直学校及乡(镇)学校周边地区交通疏导及学生乘坐车辆的管控,加强学生放假、开学等重点时段的路面动态监管力度,以静态监管与动态巡逻相结合的形式,及时查处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带病车等上路搭载学生等违法行为,禁止无牌无证车辆搭载学生出行,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县教育体育局职责:一是加强对乡(镇)学生放收假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各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合理安排学校错时放假、收假;三是与相关部门协调学生放、收假期间保通时间;四是督促学校与家长签好交通安全承诺书。
县应急管理局职责:全面监督相关部门落实学生放收假交通安全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职责:负责对农机驾驶员全程监督管理,放收假期间配合学校做好农机驾驶员安全宣传教育,严禁农用车辆搭载学生回家、返校。
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审核接送农村学生线路、保障公路安全正常通行,负责县乡公路保通工作。同时加强对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指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根据学校放假、收假时间,组织派出所、各村组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巡逻工作。
迪庆公路局维西公路分局职责:负责省道保通工作。
县运政管理所职责:负责在放假、收假重要时段到乡(镇)中小学对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进行核实检查,对相关公司企业加强源头管理,并严肃查处、坚决打击以盈利为目的校外组客、“黑车”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学校职责:一是认真做好寒假放假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领导、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假期校园安全;二是各中心校要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联系汇报放收假时间,并在放收假期间,成立交通安全巡视组,做好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巡视、管控工作;三是加强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中小学学生及家长严禁乘坐货车、拖拉机以及无牌、无证机动车,要求学生及家长在放假、收假期间,乘坐具有营运资质和交警部门安检合格的车辆回家、返校(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学生到家后,需电话联系反馈班主任;四是各校要安排专人做好家长接送学生的登记工作;五是要求中小学生不能驾驶机动车辆回家和返校;六是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时间进行放、收假。
三、加强教育,防患未然
针对集中办学学生出行安全特点,加强学生出行潜在的安全风险教育,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应急、交警、学校等部门要通过典型案例,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让学生深刻意识到乘坐农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带病车出行的危害。
四、相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勇于担当,对因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不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引发学生出行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教育部门,履行好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学生寒假放收假期间学生出行安全保障工作。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