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政办发〔202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维西县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 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维西县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
2025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44周年,3月 12 日是第47个中国植树节。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植绿、护绿、爱绿、保护古树名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绿美迪庆的良好氛围,结合当前实际,特制定维西县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要求,深刻认识全民义务植树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全民参与植绿护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林草重点工程、重点区域绿化、乡村振兴战略,助推“森林维西”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的原则。
2、坚持突出重点,突出实效的原则。
3、绿化、美化、优化相结合的原则。
4、乔灌花草多树种多层次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
6、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草结合,封造并举。
三、目标任务
上级计划下达任务全年完成全民义务植树25万株。
全县计划城乡造林绿化植树25.4万株,其中适龄(尽责)人数(男11-60周岁,女11-55周岁)100034人,每人2株,共24.51万株(含其他尽责形式完成株数);在职职工人数2954人,每人植树3株,共0.89万株。
四、工作重点
(一)认真有序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时令,组织精干力量,抢抓当前有利时机,迅速掀起植树造林活动,以实际行动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奋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绿美维西,林草局要及时调剂好苗木,保证苗木供应,就地、就近调配适地适树优质壮苗,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苗圃苗木进行全面检疫。要严格把好起苗、运苗、整地挖坑、栽植浇水和抚育管护等环节,切实组织好植树造林活动,确保植树造林的成活率。
(二)做好义务植树宣传发动工作
围绕“履行植树义务,共建美丽中国”主题,充分利用“3·12”中国植树节、6月云南植树月以及各类与植树相关的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义务植树主题宣传。在宣传内容上,深入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做好义务植树主题宣传,讲好义务植树故事,提高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持续扩大义务植树宣传覆盖面。同时,做好宣传报道和简报撰写,及时报送简报至县林草局。
(三)抢抓节令,落实地块,开展好义务植树活动
1、根据《云南省造林绿化条例》,适龄公民每人每年要完成义务植树3-5株,根据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义务植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由县林业和草原局具体负责实施,对全县义务植树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
2、义务植树区域重点是城镇面山绿化及沿江、沿河、沿沟、沿渠、沿库、沿湖宜林地,城镇周边裸露山体、采石采砂场、废弃矿山等土地的生态修复。根据各自区域的实际确定造林地块,同时要积极推进乡村绿化、校园绿化、寺院绿化、乡镇所在地街道和面山绿化,按照指定的城镇面山造林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3、义务植树树种,综合考虑绿化效果、四季景观及防护功能的需要,在树种上要坚持以乡土树种为主,引进树种为辅,合理搭配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树种,增加经济树种及灌花结合的比例,实现绿起来和富起来相结合。树种涉及雪松、柏树、月季、樱花、云杉、石楠、海棠等,苗木由县林业和草原局统一调配。联系人:浦文静,联系电话13988728283;各公路工段、企业、工矿自行组织,林草局不再提供苗木。
4、县直各部、委、办、局、省属驻县各单位义务植树,结合“绿美维西”建设,义务植树地点安排在各单位挂钩村,无挂钩村的自行协调完成,植树时间3月12日-25日各单位自行安排,各单位与乡镇及挂钩村及时对接确定苗木种类及植树地点,确保完成。任务详见附表一。
5、各乡(镇)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为3月12日至3月25日,由所在乡(镇)组织开展,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政府指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发展思路,做好义务植树工作。种植树种及种植规格:种植树种为雪松、樱花、柏树、月季、黄杨等;种植塘规格为:绿化树种40厘米×40厘米×40厘米,种植密度:1米×1米,植树时严格按技术要求完成种植,并浇足定根水。任务详见附表二。
(四)各司其职,确保造林绿化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完成,各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造林绿化设计、造林绿化技术指导、质量验收等工作,各参加义务植树的单位要配合指导人员的安排。植树工具费用、交通费、管理费由各参加单位自行承担。义务植树的整地、栽植等费用由各参加义务植树的公民以投工投劳的形式承担。
城乡绿化植树工作纳入年度目督考核,县林草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情况、栽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要求当年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五) 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宣传教育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为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各级党委、政府对本区域造林绿化负总责,书记、乡(镇)长是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在完成县下达重点任务的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自的绿化重点,要根据县级绿化总体要求,落实好规划设计、任务分解、资金筹措、施工栽植、经营管护等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把责任分解明确到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各级党委政府是实施义务植树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精心统筹谋划,科学编制绿化规划,切实加强对活动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落实单位和部门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指导督查。加强活动建设评价考核,按季度通报进展成效。各乡镇要在2025年3月12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县林草局,确保全面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整体部署、一体推进。
建立目标跟踪机制,一是各乡镇要根据县级确定的目标、重点与时限,认真制定造林绿化推进方案。二是造林期间,各级党委政府、督查室、县林草局根据时间节点和绿化进度,对全县进行绿化专项督导,电视、报纸、电台等多媒体进行跟踪采访和报道。要通过大张旗鼓、深入广泛的宣传,在全县形成植树造林、人人有责的共识,增强全社会毁林可耻、造林光荣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珍爱环境、共建美好家园良好氛围,把党和政府的号召变成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的热潮。
3、开展义务植树后期管理工作。根据义务植树检查验收情况,适时开展补植补造,应补尽补,并做好技术服务和管理养护指导工作。要管护到位,落实有效措施。各单位要及时做到旱时浇水,对苗木干枝进行修剪,及时清除杂草,对新栽树木适时进行扶正、夯实、松土、除草及做好病虫害的监测防治工作,确保成活率。
4、各单位、乡(镇)请于完成植树活动后5日内(3月30日前)将义务植树情况以简报形式报县林草局,联系人:浦银素,联系电话:1398874****,邮箱4068****@qq.com,内容包括植树地点、树种及株数等。植树期间,县林草局将对义务植树活动及尽责情况造林质量进行抽查,各单位,乡镇采取有效保障措施,严格标准,突出美化效果,提高绿化成效,确保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县林草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对各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情况、栽植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情况。
附件:1.维西县2025年度城乡造林绿化及义务植树县直机关分配表
2.维西县2025年城乡造林绿化与全民义务植树乡镇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