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迪庆州防疫指挥部《关于坚决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1〕24号、维西县防疫指挥部《关于下发县级单位部门2022年元旦、春节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2021〕114号文件要求,筑牢疫情防线,压实四方责任,夯实防疫基础。经塔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意外”的原则,以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管理机制为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控制疫情蔓延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塔城镇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快、祥和的春节。
二、根本要求
全镇各部门、各村两委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国之大者”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坚决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全镇所有党政工作的根本保障和前提条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把疫情防控作为对党绝对忠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现实检验,进一步狠抓思想认识不放松,狠抓严密防控不放松、狠抓责任落实不放松、狠抓统筹兼顾不放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春节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一)、综合指导组
组 长:陈 涛 塔城镇党委书记
赵志忠 塔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梁玉麟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和艳菊 塔城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史 鑫 塔城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杨 雷 塔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黄继兰 塔城镇统计专干
和利全 塔城镇宣传干事
综合指导组负责对春节期间防疫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根据塔城镇实际起草审核重要文稿,及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编写发布工作动态;承担上级防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疫苗接种工作组
组 长:梁玉麟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云绍花 塔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杨 雷 塔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成 员:和青梅 塔城镇川达村总支书记
杨 辉 塔城镇海尼村总支书记
余定国 塔城镇柯那村总支书记
王 艳 塔城镇塔城村总支书记
永基达瓦 塔城镇启别村总支书记
张留伟 塔城镇巴珠村总支书记
汤建菲 塔城镇其宗村总支书记
负责辖区内群众新冠疫苗接种摸排,组织动员辖区内群众接种新冠疫苗;完成领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接种任务数;配合塔城镇中心卫生院做好疫苗接种服务工作,筑牢塔城镇免疫屏障。
(三)、人员排查工作组
组 长:梁玉麟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黄继承 塔城镇派出所所长
黄继兰 塔城镇统计专干
成 员:和青梅 塔城镇川达村总支书记
杨 辉 塔城镇海尼村总支书记
余定国 塔城镇柯那村总支书记
王 艳 塔城镇塔城村总支书记
永基达瓦 塔城镇启别村总支书记
张留伟 塔城镇巴珠村总支书记
汤建菲 塔城镇其宗村总支书记
负责辖区内春节期间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回返人员信息全面排查、收集、上报;落实重点人员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处置;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卡口管控组
组 长:陈兆发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黄继承 塔城镇派出所所长
和耀龙 塔城镇民宗干事
成 员:从塔城镇政府、塔城镇派出所、中心卫生院、护林员队伍中抽调
负责其宗卡点人员扫码、验码、体温检测、核酸检测排查、往来车辆消毒、信息登记上报等工作;做好临时监测点重点人员隔离处置;落实春节期间卡点24小时轮班值守制度,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协调执法组
组 长:李顺才 塔城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黄继承 塔城镇派出所所长
郝春兰 塔城镇司法所所长
成 员:赵 莹 塔城镇维稳专干
余春民 塔城镇司法所工作人员
和润生 塔城镇川达村村委会主任
和建平 塔城镇海尼村村委会主任
李 军 塔城镇柯那村村委会主任
阿礼楚 塔城镇塔城村村委会主任
古玉海 塔城镇启别村村委会主任
阿 茸 塔城镇巴珠村村委会主任
和金强 塔城镇其宗村村委会主任
负责对辖区内拒不配合防疫规定的人员进行说服动员工作,确保各项防疫措施落到实处;对不遵守防疫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责任人、责任主体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兆发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赵普华 塔城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坤琳 塔城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部长
成 员:史 鑫 塔城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余春林 塔城镇乡村振兴办主任
和金贵 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蒋志伟 塔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 雷 塔城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李艳清 塔城镇乡村整振兴办工作人员
赵嵩岳 塔城镇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林春祥 塔城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和学军 塔城镇民政所工作人员
负责辖区内防疫物资、生活物资调度派送;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听候综合指导组统一指挥。
(七)、纪检督察组
组 长:和 引 塔城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史 鑫 塔城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杨 昭 塔城镇纪委专干
负责对上级防疫指挥部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村“两委”、卡点、民宿酒店重点人员登记报送情况进行督查;对各工作组履职尽责情况开展督查;承担综合指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塔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