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维通二级公路保和镇段部分村民擅自在公路沿线用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造成交通安全、公路环境、道路隐患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我镇路域环境,依法整治侵占路产路权违法行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维西县侵占路产路权暨库区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侵占路产路权违建清理专项整治作的通告》,为完成我镇侵占路产路权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对维通二级公路路域环境进行专项整治,为实现我镇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局面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着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
二、目标和范围
(一)整治目标
协同、配合县级相关部门调查、认定、清理当前存在的侵占路产路权行为;未批(土地、林地)先建行为;乱排乱放,影响生态环境等行为。
(二)整治范围
维通二级公路保和镇路段路沿两侧20米范围内侵占路产路权违建。
三、组织保障
为协同、配合县级相关部门顺利清理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特成立保和镇侵占路产路权违建清理专项整治工作组。
(一)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和剑元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陶 旭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钱 龙 保和派出所所长
李金汉 司法所所长
魏志甜 国土中心工作人员
余健伟 国土中心工作人员
叶建萍 林草中心主任
李吉生 水管站工作人员
胡志莹 兰永村总支书记
黄小龙 兰永村主任
李 娜 保和村总支书记
何 明 保和村主任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办,由陶旭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健伟、魏志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梳理阶段性重点工作和任务;及时督促、协调、安排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整治行动;针对特殊、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向专项整治工作组提出对策建议;按时上报有关信息,做好资料、档案的归集整理保存;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职责
镇人民政府:承担“双违”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负责维通二级公路保和镇路段农村地区公路两侧“双违”的普查摸底及具体治理工作,加强对沿线群众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安排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及其他必要的工作人员全力配合工作组。
保和派出所:对不满执法、抗拒执法采取暴力行为,威胁到执法人员生命安全的行为,派出所第一时间要到场,及时阻止、坚决依法拘留。
经镇人民政府摸底调查后,报请维通二级油路指挥部帮助协调对接上级部门进一步开展专项整治:
协调州生态环境局维西分局对公路沿线乱排乱放,影响生态环境等行为,依法责令限期清理堆放物,对于乱排放行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净化公路生态,让群众养成“爱路护路,人人有责”的习惯,共建美丽公路。
协调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公路沿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确定规划红线、严肃查处改变公路红线范围内土地使用性质等违法行为。依法责令恢复土地原使用性质,确保土地用途稳定。
协调县行政综合执法组对非法签定租赁或买卖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圈地、占地私搭乱建,甚至变相进行土地交易或开发建设、公路两侧的房屋建设布点必须在公路红线控制范围外,未批先建、公路用地范围内抢建和抢占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协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程提供专项行动需要调阅公路沿线土地征收资料,提供公路红线范围的坐标图纸,为专项行为路域界线提供路产路权确权的技术保障。
协调县农业农村局提供公路沿线地块的土地确权问题。
协调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做好公路沿线开挖面山破坏林地情况的执法工作,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依法责令恢复林地原使用性质,确保林地用途稳定。
协调县路政大队对清查范围内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进行核实,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协调县公路分局提供清查范围内属于县公路分局资产的二级路及公路附属物进行核查。及时提供专项行动机械设备,确定公路沿线弃土场的规划、设置、征收问题。
协调县供电分局对此次专项行动现场临时供电,并对查出的规划、用地、路产路权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户按相关程序停止供电,特别是对正在建设的违法行为,不得私自为其提供用电。坚决取缔公路红线违章建筑用电方面的电力架线设施及占道经营的用电设施。
协调县水务局对辖区内查出的规划、用地、路产路权违法违规行为的农户按相关程序停止供水,特别是对正在建设的违法行为,不得私自为其提供用水。坚决取缔公路红线违规建筑用水方面的供水及取水水管建设。
四、工作内容
(一)任务和时限
第一阶段:开展“全面排查工作”,识别、登记、分类侵占路产路权、未批先建、非法签定租赁或买卖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抢建、强建等行为和建筑。完成“保和镇路产路权清理前期信息调查统计表”(2020年6月10日前)
第二阶段: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在建、待建的停产停工工作,报请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法律下发行政决定书全面完成停产停工工作。(2020年6月11日—7月31日)
第三阶段:强制打击整治,依法配合职能部门对不履行责令整改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以点带面,形成震慑。(2020年8月1日—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镇人民政府配合各行业部门充分发挥辖区管理和行业主管职能,严格按照本方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镇人民政府配合各行业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政策法规研究依法依规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避免激化矛盾。对拒不配合、妨碍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协同配合。镇人民政府、县路政大队、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等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工作抓细、抓实。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微信等媒体,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认识违法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危害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侵占行为、建筑、人员等进行曝光,以反面典型教育反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