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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发展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2)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年度投资计划。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报工作;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3)负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等社会事业发展与全县国民经济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对策建议,解决各项社会事业的重大问题。
(4)研究和提出全县范围内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划。并监督相关项目的实施。
(5)衔接国家和省、地专项扶持项目,负责资金的督促落实、加强项目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6)负责与省、地有关部门联系,研究提出西部开发中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开发利用等重点项目布局的意见。
(7)贯彻执行价格政策和国家管理的重要行业和服务项目价格。负责收费审批许可、价格监督检查、价格监测、农产品成本调查及成本监审工作,开展涉案等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维西县发改局是属于国家机构,属于独立核算的政府机构。共设有局办公室、投资股、能源股、社会社会事业股、局长办公、书记办公室、副局长办、价格管理股、价格检查所、农经股、地区股、经贸流通股综合股。工作需要当年新增重点项目检查办公室。当年未变动机构情况。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概述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密切监测全县经济运行态势,做好月度、季度和全年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不断提高正确判断经济形势的能力,提高经济分析的针对性。
(二)督促推进2018年计划建设项目执行
2018年,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投资导
向及产业政策,结合项目储备成熟度和开工可能,计划建设项目共计108项。
(三)着力抓好投资和重点项目工作
落实投资目标。强化投资执行情况,坚持和完善投资月度报告、季度协调责任管理制度。
(四)全力争取项目建设资金
根据《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做好2019年藏区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迪发改投资〔2018〕55号)文件要求,对照《“十三五支持云南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设项目方案”》筛选项目并上报申请年度投资计划,申报项目3项,总投资7032万元。
(五)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维西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序推进。组建了维西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同时从发改、扶贫、住建、财政、林业、交通、水务、环保、档案、供电等部门中抽调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级验收;完成了2016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遗留问题整改工作。
(六)认真当好参谋助手,科学谋划维西发展
从当好县委、县政府参谋,谋划好维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出发,精心组织,如期完成了《维西傈僳族自治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草案)》编制工作,并提交县人代会审议通过。
(七)做好粮食、粮油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省、州下达的粮食进口、调拨计划;认真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社会油脂供需平衡的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全县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
(八)强化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稳定
(1)加强价格与收费管理。
(2)加强监测、认证及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3)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
(4)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作用。
(5)积极配合完成“一步手机游云南”数据手机和录入工作,确保平台充分发挥功能作用。
(九)、加强机关建设,发挥部门效能
一是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加强宣传工作,全面、准确、及时的完成了重点工作通报、重要事项公示政务信息等各项指标任务。
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局班子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形成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目标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会议、汇报、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抓好落实。
三是把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有关精神,按照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下派人员驻村开展工作,分批次组织单位职工到挂钩点(维登乡妥洛村)进行遍访工作,积极开展挂钩联系点精准扶贫、“挂包帮、转走访”和“结对共建”活动。
四是大力推进综治维稳建设。按照县委综治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平安单位)建设,层层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从工作实际出发,实行全单位动员,全体职工参与,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全年无任何刑事案件、无任何治安案件,无任何群体事故,无任何安全事故、无任何职工违法犯罪,做到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努力为维护维西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五是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不断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维西县发展和改革局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进行考勤登记、干部职工管理,通过制度上墙,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狠抓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活动,每周五上午,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集体学习,不断加强对党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力度,增强机关拒腐防变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了全局上下和睦相处、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 37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37.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37.5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37.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37.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37.53万元(本级财力837.5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837.5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83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7.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维西县发改局(行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1.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546.3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物价管理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养老保险74.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18万元,住房公积金48.55万元。(事业)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46万元,养老保险12.1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4.9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65万元,住房公积金7.9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37.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采购预算资金9.2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安排640.79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10.75万元,增加32.88%,其原因为工资的调整。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专项统计业务:开展专项统计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5)专项普查活动:开展专项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项目经费支出。
(6)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年我部门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8.29元,其中:办公经费15.75万元,工会经费9.41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342300730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