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教〔2020〕34号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的决定》(云发〔2015〕38号),按照《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在迪庆州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云财教〔2016〕110号),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云财教〔2019〕127号)文件要求,经报政府研究审批,现将迪庆州财政局(迪财教〔2020〕13号)下达我县的学前教育2年和普通高中3年免费教育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及科目详见附表)。为做好14年免费教育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测算
本次下达资金,是按照2019年秋季学期学前两年、高中在校生数及2019年秋季学期享受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数,根据云财教〔2019〕127号文件资金结余情况,提前下达的全州2020年春季学期14学前和普通高中免学费教育专项资金。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实施对象:我县在园幼儿,高中在校学生。
(二)实施范围:学前2年、义务教育9年(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阶段3年的14年免费教育。由于义务教育阶段已经实施“两免一补”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保障政策,并且实现了全覆盖,本次推进的14年免费教育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对学前2年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对高中在校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
(三)免费标准
学前教育:对学前教育2年在园(班)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标准免除保教费。普通高中:对普通高中学校3年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免除学杂费,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标准免除住宿费,按照近年教科书实际价格的平均数免除教科书费(每生每年450元)。在迪庆、怒江州实施14年免费教育的基础上,统筹整合现有补助政策,对学前教育2年的经济困难在园(班)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迪庆州按照现行执行的高原农收民子女生活费补助政策标准执行,每生每年1500元),对普通高中3年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
三、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14年免费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工作。教育行政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其他相关单位全力支持配合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动、紧密协作、履行职责、整合资源,确保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严格实施范围
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实施范围和标准,做好14年免费教育的人数统计和核实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严禁超范围实施,严禁虚报、冒领、挤占、用14年免费教育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三)加强舆论宣传
请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强化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宣传,提高广大干部和和群众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边疆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加快执行进度
请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并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云财预〔2018〕146号)第五条中关于“3月31日、4月30日、5月31、6月30日、7月31日、8月31日、9月30日、10月31日、11月30日”:预算累计执行进度不低于20%、35%、50%、60%、65%、75%、80%、90%、95%的要求,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