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财建〔2020〕28号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的通知》(迪财建〔2020〕68号),现将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相关要求如下:
一、对照本次下达的项目绩效自标,及时对“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一报表管理系统-基层综合报表一云南省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申报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要素进行完善,确保填报内容与下达内容一致。
二、强化绩效监管。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项目实施的绩效监管,做好绩效跟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严肃目标管理。此次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是在你们上报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性和建设实际调整优化后确定,原则上不得作出调整。若确需调整,在收到文件后30日内正式行文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在“云南省地方财政预算标准化管理平台报表管理系统基层综合报表一云南省抗疫特别国债项目申报表”中进行调整。
附件: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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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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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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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维西县永春河流域生态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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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单位 |
维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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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特别国债金额(万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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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目标 |
完成“饮水转源”及“流芳百世”景观节点建设;广场、水体、绿化、道路、停车场、风雨桥等内容,确保完成投资5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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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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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打造永春河城区流域景观节点(个)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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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项目建设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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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总成本控制(万元)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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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项目于2020年12月31日完工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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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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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拉动沿线土地增值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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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带动就业增长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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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性影响 |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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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